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上面说补偿金发放的月数按照工作年限折算月份来计算,也就是满一年补一个月,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我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在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前12个月工资总和是否包括今年一月份和工资一起发的年终奖金呢?还是说仅仅按照一月份的工资加上
之前我已经提前一月说搬迁不跟去,但是一直没有给我书面的辞职报告. 现在我不同意过去那边上班,公司说要我写书面报告辞职并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还没有结算给我,现在还让我到搬迁地方上班,现公司已经搬到新的地址工作,今年劳动合同截止二月到期,公司一直没有找我们谈续约的事,工作我已经找到了,现在又不让我走,我离搬迁地方
我们工厂因今年要搬去年新厂,厂里工作8--20年的人员较多,老板不想给搬迁赔偿就拖欠工资三个月了,老员工受不了辞职就批并马上接清工钱,〈是按80/100接清的〉,请问这总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1 公司关闭,被迫离职,请问上一年的年终奖算入经济赔偿的平均工资不? 2 今年6月底公司关闭,可以申请今年上半年的半年奖不,因为平时都是年底发?
关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是私人企业有些月份生意淡季,这样的话计算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照那些月份生意淡季的最低工资算,还是按照12月份最高工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