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参加工作,国企正式(全民制)工人,三级残疾(有残疾证)。1995年底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固定期)劳动合同,日期从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然而,(大约)1997年公司口头通知我“歇岗”, 未办任何手续,谁知,这一“歇”就“歇”到现在。“歇岗”期间公司未安排再上岗就业,月工资100多元、200多元、300多元。2013年底公司改革(职工分流安置工龄买断),2014年完成该项工作。2014年3月至现在已经4个月没发一分钱工资。我残疾人,文化不高,外出就业困难。这些年若不是兄弟帮助,我恐早没了。由于这样我至今单身,兄弟也受连累遭损失。最近,我打电话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要“个人历年工资发放表”,对方回答:没有。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我“歇岗”后工资?
怀孕7个月,公司要求我待岗,工资和保险都不交,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我在地产公司上班,怀孕7个月了,公司以我现在的岗位不存在为由要求我待岗,一直到生完小孩在看有没有职位安排,没有职位安排就继续待岗,我和公司的合同并没有到期,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买保险,是否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我是2012年6月入职的,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并且在2013年的五一节没有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强迫让我们加班,不到岗的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以及补缴保险,如果我提出和公司协商解决,最多公司只会说补一个月工资,要是我选择仲裁的话,需
公司发过工资条的,但是我没保存,现在劳动纠纷要拿什么来计算工资赔偿呢,拉银行的明细是缴过4金后的工资,仲裁结果是按这个明细来计算的,但比实际工资少了,这个问题我要怎么解决呢,谢谢! 奥我没有积分,抱歉啊!
公司与我签订假劳资合同并每月发放的工资做假帐,少缴社保及四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我于2011年11月7日入职,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假劳资合同,即合同显示月工资为2500元/月,实际约定工资为税前5000元/月,且公司每年按上海市最低交金基数帮我缴纳四金,扣除个人缴纳四金及个税部分,每月到手工资大约在4450元左右/月。现公司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除了可以拿到4个
我们因为人生受到安全威胁,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要求我们不要工资,属于自动离职,这符合劳工法吗,我们刚毕业,没什么经验,求速回答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给我试用期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你好,我于2009年11月18日来到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在南阳豪盛百货开设的专柜上班,工作地点河南南阳,当时签订的合同自2009.11.18日至2012.11.17日止三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提出书面申请续签合同,我仍然在公司工作至今,目前公司与豪盛百货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三个月,我担心公司会撤柜或者做其他内部调整,于是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