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第一周工作时间为35小时,第二周为50小时。那么第二周是不是会给6个小时的加班费呢?如果说因为第一周的工作时间少而跟第二周的叠加在一起,从而不给加班费,这样是合理的吗? 补充:如果1月份的总工时为150个小时,而10月份的为200个小时,是不是10月份的加班费可以因为1月份的工时少而抵销?
弹性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的工作总时间,可以超过每周4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吗?
我是一保安,我们单位签定的是弹性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我们的月工资是1000元,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每9天,在上述基础上要上一次夜班巡逻,时间00:00至6:00,请问: 1:弹性时间的工作长度可以超出国家法定的每周44小时吗? 2:弹性工作时间的超出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的部分是否按加班计算? 3:我们的作息制度,周
每周工作五天,但是有两天工作12小时,则超过法定时间4小时。 那四个小时的工资怎么算 注:每月工资1200元。 我是不太明白1.5倍是超过的时间计算每小时1.5倍,还是就要算每天的1.5倍 麻烦帮我算一下
我与劳务公司签的是综合工时,一年下来我的工作时间大大超过了一年的标准工作时间,可用人单位不承认,所以,我想问我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证明我加班吗
雇用退休人员工作时间受劳动法限制吗?每周工作时间为56小时需支付加班工资吗?如未签用工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赔偿工资?工伤如何处理?
我在吉林一国企工作,试用期中。 由于人员不够 单位安排由4班倒变成3班倒,每月增加工作时间40小时,我是否能申请加班或者增加试用期工资。 (合同上有说工作时间服从单位安排) 今天与人事主任谈了 他说没有加班费用 请问是否合法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时间大于三小时,一个月加班时间超过60小时,辞职时要不要赔付公司所谓的顶
你好,我是今天7月上的班,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加班时间一个月不超过34小时,但10月开始公司强制让我们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了11天,然后是三班倒,但是早班8小时上完又让加班3小时,感觉很累,请假又不准,所以想辞职。但是我们的档案在公司,签合同时有一条规定是“没有完成规定期限合同的离
当天加班超过三小时单位算违法吗?如果因为此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