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不服区房屋管理局作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2006年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1.撤销房拆(2006)**号裁决书;2.赔偿。
法院行政裁定:“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为确认区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违法,该强制拆迁决定系区政府签发,原告起诉对象为区房管局,属被告不适格”。
1.我的起诉书只字未提到区政府和区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我也没有到,也不知道区政府作出了决定。
庭审过程筒短: 开庭(合议)。法官:你的诉讼请求有两个只能选择一个.你是选择赔偿或是违法。答1.违法,法官:你知不知道你房屋是谁拆的,答不很清楚,听说是拆迁指挥部拆的。法官:你照起诉书的内容读一遍,我读完,法槌一响:休庭。2.法院的笔录也没有确认区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违法。但有一句原:“我要求确认拆迁拆指挥部拆迁行为违法”。(该笔录只有最后一张让当事人签字,也没有写明有多少页,是不是后加的也难说)。
我起诉的对象是区房管局,诉讼请求:撤销区房管局是作出的(2006)**号裁决书。
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是不是说明“诉讼财产保全”已经得到执行??
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是不是说明“诉讼财产保全”已经得到执行?? 我在起诉的时候,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对方银行存款, 我已经交了担保金 现在,我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上写:“裁定冻结我的担保金,冻结、查封、扣押对方的等值财产”。 这是不是说明了我申请冻结对方银行存款
民事诉讼状交给法院已经有1年多的时间了,法院说等待行政诉讼下判决后才能整理这个民事诉讼案。行政诉讼案我们败诉了,现在法院要求我们将民事诉讼案撤诉,这个做法合理吗?而且我们的民事诉讼状是先这个行政诉讼案上诉的,为何法院这样做?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想离婚但提不出家庭暴力相关证据,法院是否会对我的诉讼请求不予采信?
丈夫不思进取,把精力全部放在摆布我身上,并为了降服我不择手段,致使我长期受到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忍气吞声,受到家庭暴力时也视为家丑,从未留下证据,现在我想离婚但提不出相关证据,只能陈述他对我的手段和我自身的感受以及受到的精神伤害,法院是否会对我的诉讼请求不予采信?
我爷爷是1965年去世的,我奶奶是1986年去世的。我爷爷奶奶原有5间瓦房,在我奶奶去世前,她将5间房屋给了我的父亲(有老房契),但无书面遗嘱,证人也已去世。我的父亲也于2000年去世,在去世前他将奶奶给的老房契又交给了我。现在,我父亲的两个兄弟突然将我起诉法院,要求我交出房契,并依法定顺序分割房产。现在,我手中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以暗涌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效?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额头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审理争辩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仍沿用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法庭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