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准备在乐山市沐川县买套住房,总价为186000元,和房主协商签了房屋协议,在11月4日,交清房价余款办理过户手续。我们先付了房主95000元,协议上写的,如果我方违约房主将不退还房款95000元的房款,如果房主违约将按已付房款95000元的双倍赔偿。我是想问如果对方11月4日不来办理过户手续,我们打电话他也不接,他没有住在沐川县,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们是否可以报警。怎样才能证明是他先违约呢?谢谢,请给我答复。
一开始我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她的房子,中介与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也是写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因为我的单位漏缴了我一个月的公积金致使公积金贷款未有结果,导致3个月一直没有过户,房主也很着急,如果继续使用公积金我怕耽误房主所以我们商量转的按揭贷款,现在按揭贷款通过了,通知我们双方
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的合法人去世了,房子是由其家人买卖的,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过后去办理过户手续,却需要其本人的省份证复印件,告知其人已去世,并开了死亡证明,可仍无法办理,现在其家人又不知去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在外地村里买一间民房,可现在房子买到手了却过不了户,我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咨询了说我住的这个村这几年在开发要拆迁,所以在前几年就不给办理此类变更手续了,可房子已经买了,买的当时只和卖方签了个卖房协议,还找了所卖房子周边的邻居做个证实,因为在农村大多卖房买房都是这样做的,可现在涉及到将来此房拆迁赔偿问题,
公司培训,约定服务年限及违约金,提前辞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交违约金……
我是南京溧水县人,02年8月与无锡一家国有股份制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且经过该企业的专业培训,合同规定必须为该公司服务满10年,若在该服务期内辞职,必须交纳违约金25000元(户口挂靠在该企业的集体户口)。因与公司某些领导闹了矛盾,于是我于04年10月从该公司辞职,由于当时不了解相关法律,因此一直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及户
中介公司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然后归还银行按揭,再进行过户。这样是否存在纠纷?
您好,我是2007年2月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2007年4月开始还贷,现在已经三年半了,我想把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过户的手续如何让办理,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我在2003年买了三间房子,那时房主已经去世,他妻子和儿子把房子卖给我了,签了一份协议有村委会人员证明。当时没办理公证手续,现在他妻子也去世了,现在去公证处工作人员说还要他岳父母放弃继承权,他妻子和子女都同意把房子卖给我,他妻子当时卖给我的房子,这里面还有他岳父母的事么,有他岳父母的继承权话,他岳父母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