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28在北京某4S店购买了1辆银外黑内的宝来1.4T自舒,交了首付款43800元,其余96000元通过招商银行的车易购(银行已经通过审核,但是还需要办完车检,并办理好抵押才可以放贷),和首付一起还交了近2万元左右的购置税、保险全险、分期贷款的手续费和上牌费等。28日晚上已经在网上选好号,在29日中午开车和4S负责上牌的人员去海淀车检所检验完毕后,将车开回4S内,就在等4S的人员把需要去做抵押的各种资料准备交给我的时候发生了悲剧,4S一名员工开我的车回他们的车库(我需要下周一去银行办理完抵押手续才可以提车的)时把车撞伤啦。 现在宝来的左后门下部有一条宽4-5厘米的划痕,几乎有4/5的车门长,并有部分车门钢板变形下陷,最严重的是后门框(接近后轮的位置)也给撞瘪了4-5厘米长的一块,还未定损。 现在的问题是: 1、我是不是应该和4S店签订好补偿协议后再去银行做抵押; 2、车门和门框受损,4S店只答应免费维修和后期保养方面的补偿。由于我这个是新车,虽然受伤的不是要害部分,但是我希望得到一定的现金补偿,可以按照什么方式提出补偿要求,大概可以要求到多少,我的车款总计下来15万多(不含还银行的利息)?
公司部分员工口头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天天还到公司来上班,但不执行公司考勤及相关制度。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店的负责人,8月12日,我家员工开我的车,在我店门口,把我姐姐,撞伤,应该说很幸运捡了一条命,现在在潍坊89医院住院治疗。我当时就把家里仅有的4W块现金,给了我姐夫去治疗。应该说,4W块治疗应该够了,但是 我姐夫一直想找我这个员工去赔偿,但是员工他们家,一直推卸责任,说车是我让他开的,因为他听
我的车2010年5月12万买的车. 9月刮花了点.保险公司就要我去他们指定的维修点喷漆。可第2天前面撞坏[水箱都漏水了] 维修点承认是他们的员工撞的。现在是他们说帮修好就算了~~~!我很气愤!我的新车现在就要修这修那的..我可以告维修点什么.还是就是赔偿的问题~!
我的车2010年5月12万买的车. 9月刮花了点.保险公司就要我去他们指定的维修点喷漆。可第2天前面撞坏[水箱都漏水了] 维修点承认是他们的员工撞的。现在是他们说帮修好就算了~~~!我很气愤!我的新车现在就要修这修那的..我可以告维修点什么.还是就是赔偿的问题~!
该员工为派遣用工模式,与A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与B公司是用工关系,在B公司受的伤,撞伤她的是员工小王,意外,两人都有违规;员工受伤后保险公司已支付医疗费用;事情是10年1月的事,现在其家人要求小王提供工伤鉴定费用去鉴定,那么,该谁出费用?谁对这个员工负责?
我是2007年10月25 进入公司,08年10月转岗做销售人员,到现在工龄是3年零几天,至今公司以我不诚实为由解雇我,公司欠7月-10月的佣金没发,但是现在的佣金一分不给我,先要我办离职,等到交房时发放。我不办,公司说开解聘通知单你就不用来上班了,就算上班你的考勤也不会计入工资里,这样合法吗,我走可以,我得拿到我的佣
我那个厂工作了一年多了在今的7月查出患腰间盘突出,进行手术治疗。医生要求我3个月不能从事工作一年不能做体力劳动,不知道在我患病不能从事工作期间企业是否应该给我的生活保障。第2在我患病期间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已经把我的福利保险给停交了他是否有责任,第3我是做电焊工的长期在弯腰的情况下工作,我所患的病就
专门用于车辆加油的价值4000元的加油卡,未经许可被驾驶员在加油站用掉了,驾驶员现下落不明,由于加油卡是要凭密码和制定车辆牌照才可以使用。加油站员工没有按规矩来,因为和该驾驶员认识就予以使用该加油卡,请问我们公司和加油站谁有权利报案,如果我们公司追究加油站责任,要求赔偿可以吗?因为驾驶员逃跑了,加油站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