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9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4月3日公司口头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让我4日就不用来上班了。当时我已写下离职单,离职理由是个人原因。公司给我的经济补偿为N+1。如果我现在提出仲裁,离职单上的个人原因离职是否会对仲裁出现障碍。另外2012.9-2013.1月间我加班了18天,最后公司此加班说不能在春节后倒休,且支付了1000元加班费。但此加班费与我实际薪酬严重不符。如此次仲裁加班这部分是否能申请补偿
我2007-8-6入职,2008-1-1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标明月薪1500元,我的实际月薪3000元,工作至今,a.(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2007-8-6——2008-1-1期间公司没有为我交社保,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每月发工资比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晚5-13天。我向公司递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赔偿(赔偿理由a.和b.)的“辞职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因受上司排挤,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如何操作才能既解除了劳动合同,还能获得赔偿?本公司工龄11年,工作年限19年。急! 那是不是如果没有以上的原因,员工提出辞职的话,就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
本人是大学毕业实习生,和某餐饮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说明每个月我要工作满153个小时以上,但是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即是公司这个月只是给我工作了120个小时,那么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培训费用。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
2012年8月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至2013年8月份),2013年3月份,公司现提出解聘,理由是公司改制,变更工作地点(合同上只标注了经营地址)。工作地点太远,我与公司同事不想去,同时在职期间,公司没有按约定缴纳社保,五险两个月没有缴纳,公积金6个月没有缴纳,合同上没有明确标注缴纳五险一金,也没有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