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在9月30号在用人单位提交辞工书`` 在10月30号期间,在用人单位请假了10天, 那么。我还可以按时在10月30号离职吗?
公民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出现了伤亡事故(家里有2个孩子还有2个老人)怎么处理呢? 轻伤怎么处理? 重伤怎么处理? 残疾又怎么办? 或者是死亡呢? 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是2009年8月30日签的合同,签的两年到2011年8月,而且还压了我的毕业证。但是由于有一些事情我要辞职,我已经和校长提前口头上两个月就打过招呼了,现在走不了校长却说是我违约,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0年6月到一个私立学校上班的,10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昨天通知说被辞退了,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劳动补偿有哪些,怎么算,谢谢
我在一个公司里的试用期是6月1号到8月31号止,公司在9月10号组织了一次全公司的考试,只是针对上个月我们做的工作做一次考核,并且只是跟我们说考试有奖励部分,至于处罚没有公布,也没有说有处罚的消息,于是考完了他们自己划分了一个分数线,把我给开除了,说是公司劝退,让我在离职表那里填自动离职,我没有填。补充,在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我在用人单位请假了15天,那么`我还可以按书面日期`按时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