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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关于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在9月30号在用人单位提交辞工书`` 在10月30号期间,在用人单位请假了10天, 那么。我还可以按时在10月30号离职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938787……(广东)
提问时间:2010-10-2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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