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效益工资保7万元以上。副职领导效益工资是领导的80%,部、室经理是部室平均效益工资的1.5倍。后勤人员除经理以外的人员工资是整个单位平均工资1.0倍、1.1倍等不等,以上人员都是比较稳定收入。
比较惨的就属一线员工,他们每天辛勤办理本职工作,业务着急办不完的,有的不分节假日、星期六、礼拜天,加班加点,为单位创效,有的员工年创效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但这部分加基础工资部分收入也不过0.3万元左右,有的创效工资根本不给,但负债考核扣工资好不客气的扣完为止,本月扣不完,下月接着扣,谁敢说不执行,呆着去,太霸道了。就这样有的员工干了2个月还在倒拿钱。
笔者认为:这种分配不均的考核办法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国有企业之一更不应该出现分配不合理问题,辛苦一个月的员工到头来往回拿钱,这种制度好像是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的旧制度才有的。除非制定者的脑袋被驴踢了。
各位领导的稳定收入属这些不待见的一线员工创造的,他们活的美满、滋润、高谈阔论、霸道,却不顾一线员工的死活。90%以上的一线员工,他们也有家庭、有子女、还要赡养年迈的老人,这些一线员工的家庭,有的下岗,家庭单职工、一个人养活一家4-5口人,有的有住房贷款、有的需治病等等,这些员工也想过好点、住好点,也享受新社会的优越性,这是他们的权利,看来他们的美好追求被霸道的领导剥夺了。这些不待见的员工要吃饭、要生存、要养家糊口,他们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知向何处呻吟?有的不敢呻吟。
这样的分配制度,请问律师符合劳动法吗?
员工的权益谁来维护?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我想问下就是今年我2月21日进了一个锁厂,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压了40天工资。然后我发现在那里上班跟我的个人职业规划也有太大诧异,五月十六号我就给主管辞职,但是当时主管说要按照厂规要辞职后再上一个月班然后还要再等十天才可以拿到工资。我就继续上班。在五月二十七日我因家庭有事,三天(28号到30号)没有给
A类年假,不扣工资和全勤奖; B类婚假,在公司规定的天数内(3天,晚婚7天)不扣工资和全勤奖(需提供结婚证明); C类丧假,在公司规定的天数内(3天)不扣工资和全勤奖,公司另外有抚恤金补贴(需提供直属家属死亡证明文件); D类病假:扣应发工资的20%(需提供病历等证明); E类事假:两天内扣基本工资,两天以上(
企业业绩滑坡决定压缩费用,并未与员工协商和解释,而是单方面停发员工购物卡、降低奖金总额,是否符合劳动法?在这个过程中工会可否发挥作用?员工个体可否申诉劳动仲裁?
你好,我朋友之前在北京昌平区一家家具厂上班,后面辞职了,可是一个多月的工资一万多员没有发,老板写了一张欠条给我朋友,说今年5月30日前付工资,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给,打电话给那老板,他都敷衍说没钱,我朋友很着急,怕要不回工资了,请问下有什么办法可以在短时间内拿到工资?盼望您的回复,谢谢
现在劳动法不是规定企业1至10号为员工工资发放日吗?那现在还有别的公司为什么还要压员工15天的工资呢?
我是韩资企业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制,但有一个周日加班11小时,只给算8小时的双倍工资,请问是
我是韩资企业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制,但有一个周日加班11小时,只给算8小时的双倍工资,请问是否合法?如不符合法律法规,那请帮我找出相对应的条文规定,谢谢
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只赔偿一个月工资,工龄已有三年多,符合劳动法么?
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我工作已满3年,已续签合同。新合同内说明公司解除合同只需赔偿1月工资。现在公司只打算赔偿我一个月,这个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