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丰台一家公司工作,由于公司将在2014年4、5月份搬迁至天津,我的合同是2013年12月签的;合同中履行工作地点写的是北京,但是最后一页的第二十四条写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下列文件,列为本合同附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履行地发生变更;岗位或组织结构部门调整等。 这样的话,是不是如他把我解除了就不用在赔偿我了?这个合法么?请您解答一下,谢谢
我在A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A公司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在B公司,而B公司和A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这份劳动合同合法吗,如果我要求在A公司现在所在地履行劳动合同合法吗, 我和A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现在A公司响应市政府号召要搬迁,请问我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变更后的工龄是否可以继续?还有,现在公司要以经济
工龄满10年后, 公司给我们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龄满10年后, 公司给我们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
公司现在要把我们整体迁移到另外一家公司,承诺工龄继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后我们如果离职,能否对前一公司的年限提出补偿,如果能提出的时间是迁移后一年内还是第二家公司离开一年内?
我是2011年3月20日和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天前老板一我工资太高为由 ,口头通知我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像这种情况 ,我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呢。
我于2011.9月在晋宁租了一间门面,当时直接从房东手上租来的,合同期为3年,房租一年一交,连续租了两年,到了第二年还差四个月才满时,房东却将铺面租于他人,房东却说和我无关,也不愿意退还剩下四个月的房租费,我该怎么办呢,急急急。。。。。
你好,请问,是这样的,我入职时候与公司签订了离职要赔偿培训费的协议, 现在公司要调动我的岗位,我暂时没拿定主意是否接受新的岗位,如果接受了,又离职,是否需要履行与公司签订的离职赔偿培训费的协议? 你好,是这样的, 在签订合同前,去北京培训了10天左右的课程,回来后担任专业主管一职,全体专业人员与公司签
甲厂是生产饮料瓶企业,并拥有QS证书(证书内容为PET碳酸饮料瓶与防盗瓶盖),乙厂是需要购买饮料瓶的企业,QS证也齐全,乙厂生产碳酸饮料及纯净水,由于灌装线需要耐压,灌装纯净水时也有压力,并签订乙方的技术要求,纯净水瓶灌装耐压为0.1MPA,甲厂与之签订合同的同时也相应签订了乙厂的技术要求,所以甲方以生产碳酸饮
两年前,我和一个不太熟的一个朋友认识,看他在投资广告炮台,他不停给我在宣传十年内都可以有利润,我当时鬼迷心窍就和他合作了,给他了一万块钱于他合作,并且定了合同,合同是我们双方在场下写的,合同规定每年都可以得到2万块钱的利润,不管是赔是赚,或者关系恶化,我都可以得到2万块钱的合同,并且签名和按了手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