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吗?而是直接调解,也没问我,导致签订了一份不公协议,可以以这条要求重新审判吗?怎么证实他说没说?
在我的询问笔录中有这样两句对话: 警官问:他们几个在田里打你时,你还手了吗? 我回答:还手了,可是没有打着他们。 在没有其它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县市两级法院的法官都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你既然认可了还手这一事实,并拿不出没有打人家的证据,所以,法官认定你打了人家,人家告你说,你用脚踹了人家,拾坷垃砸了人
离婚案件中,法院收了立案费后在开庭?还是法院在诉前调解失败后,通知原被告在某一天开庭?这个通知开庭的时间多长?
刑事案件民事调解后,开庭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吗?审判结果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吗?
刑事案件民事调解后,开庭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吗?审判结果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吗?
法院开庭审判刑事案件没有通知家属,合理吗? 聚众斗殴,两次开庭都没有通知家属。前几天没通知家属开庭判了四年,现在好像还关我们县看守所,现在可以去探监吗?。什么时候通知家属关哪啊。没请律师,一起有二十八个犯人。
女方不让探视孩子,之前有份离婚协议每双休日归我探视,起诉状写的恢复我的探视权,但法官却总是以女方的意愿来要求我,而不按诉求和我的意愿来调解,明显偏袒,而且当庭有恐吓诱骗的语言,说你不同意我们也这么判,想改以后还能改等言辞,导致我重新签订一份不公协议。之前我总以为我有份协议,法官会支持我,没想到被他陷
急!急!急!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说是法官适用法律错误还是说法官认定事实错误?
一审法院称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是针对医疗期的规定,并未对病假工资问题作出规定。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有“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不能说“并未对病假工资问题作出规定。”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说是法官适用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没有调解成功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没有调解成功,第二次开庭大概庭审多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