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多年前种了亲戚不种的地。我现在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亲戚现在又想把地要回。我又不想给。请问法律上土地应该归谁呢?
十年前,我的小儿子大学毕业,村里就将他的承包地收回了,按照土地承包法30年不变的规定,村里应当归还我的承包地。另外,我村自土地承包以来,一直执行村委村民大会通过承包方案,即增加人口的,按户口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号承包土地,因孩子结婚,儿媳的户口落在我村,2007年按顺序应我承包土地,村委会在量地时没有通知我,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滨州的,我家曾在1997年承包了邻村的12亩荒地,承包期为30年,订立了合同,盖的是邻村的公章,但在2004年被邻村强行要回,没给任何补偿。我想了解一下我们现在还能提起诉讼吗?谢谢
1993年,因王某家耕地过少,村委会将一处一亩七分地的闲置土地交由王某耕种。耕种大约十年后,村民李某提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离王某家近,而王某的那一亩七分地离李某家近,不如双方互换耕种,由于两家关系不错,而且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就同意了李某的提议。所以,双方互换土地至今。但在此期间,2005年,国家某公路建设,打
我家在95年承包的地,合同中写明30年不变,但由于98年上学农转非户口迁出,但仍在农村居住,村支部书记以个人行为并以我家全家户口迁到镇上为由将地收回,在2003年在没有开村委会的情况下又以个人行为将地承包给别人,并与别人另签合同,我想问两份合同那一份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在2002年将6.5亩承包地交由其兄长耕种,因上缴国家农业税和集体提留等各项摊派款,负担过重,觉得无利可图,自愿口头申请生产队不再耕种6.5亩承包地。生产队以原告自愿归还承包地召开了原告6.5亩承包地的专题转让全体村民社员大会,在大会上我当时就在会上接受了发包方转让6.5亩承包地,并且从2002年10月1日有生产队上
1999年十一月四日,由宁远堡镇西坡村一组与石玉祥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上标明该土地由石玉祥、石玉双等四人承包经营,签订承包合同时石玉祥作为代表签字,合同期限为15年。这四人再无其它书面协议约定承包关系义务责任。合同签订后,石玉祥等四人将土地分为四份各自耕种,由石玉祥出面缴纳承包费。合同履行到第10年
我村一王姓农民诉称:在1985年土地小调整时,自己家的2亩地被村上收回去了,当时他家并无人口迁出或死亡。当时因不知情未根究,现在该咋办?该找那个部门?急,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1995年土地承包制度,15年不变的政策,引发了因征收产生的纠纷现在很多。事件说明:95年前一个家庭,有兄弟二个,老大在95年时已结婚生子,分到4口人的土地,老小未婚只有1口人的土地,父母有2口人的土地,之后,父母年老去逝,老小也结婚生子,新增人口2人。现在因安庆城市扩大,土地在征收,老大在拿了自家4口人的土地款
问:乡政府未征得小队集体同意,擅自将小队的300亩土地承包30年给他人作造林用地,承包租金全部归乡政府所有。两个小队曾经申请要求乡政府归还该土地,但是乡政府以承包合同未到期为由,不返还给小队,小队集体为此事多次到县政府上访未果,请律师指导,乡政府是否属于侵权?其行为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