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目前要求改制重组。公司有愿望组建一个新企业,新企业的注册资本由现在企业和员工共同出资。需要说明的是新企业依托国家扶持的一个项目而建。请问是否妥当,有什么更好的途径?
我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要由国企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请问: 1、企业是否只要将我的劳动合同平移(续签)就不给补偿金了?补偿金如何处理? 2、如果我不愿意与新企业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甚至算我违约?
我92年参加工作(县城非国有企业),2005年单位改制,单位根据县政府的某些文件批复,支付一些“工龄补偿金”(或用其它词语)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多数职工强烈抗议,但经过多次交涉(仲裁和起诉)还是没有结果,后来有一些人失去了信心,陆续领取了补偿金后与单位签订解除手续,拿到了下岗证。现在只剩下少数人没办解除手
国有企业改制后又被变卖,期间中断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93年在山东省龙口船厂参加工作,当时为固定工(毕业分配),直到2002年,企业改制成为以厂长为首的承包股份制形势。但对员工无任何补偿。当时因为企业经营效益问题(开二百多元工资),企业与我们好多员工达成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工厂工职,自谋生路。劳动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企业交纳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为了生活
我姐夫1975年参加工作,1997年下岗,2008年5月病逝。所在工厂于2004年破产。2008年12月31日,厂方与职工签定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补偿金(补偿金从职工参加工作时算起),请问我姐夫能否获得劳动补偿金?
临泉县百货大楼于2007年宣布破产。但各承包柜组照样开门营业,并且一分承包费不交至今。第一任管理人不作为什么事都不干度过一年后又换第二任管理人。二任管理人雷声大雨点小。下岗职工多次要求管理人关闭大楼尽快进入破产程序,并要求进行职工身份鉴定,大楼资产鉴定。可法院和管理人以种种借口就事拖着不办。我们下岗职工
杨义勇(1988年7月毕业),从学校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到被告武汉市无线电器材厂工作,余海在厂部财务科,杨义勇,引线分厂当高精床操作工。1993年中期以后,工厂经营情况变得不景气,为减轻企业困难,原告先后外出自谋生路,1994年初原告之一杨义勇拿着外单位的商调函要求调走,因有关负责人员阻扰,不放人事档案,调动不
我们企业是集体性质,现在要改股份制,改制方案一直没通过,主要是补偿过低,只有几百元,而且没有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还有要在改制中把40岁和男50岁放在原单位不参于这次改制,但股份企业已在半年前他们就注册了并且在暗箱运行,现在单位要强行改制。而且新股份的注册时的场地和设备都用的是原企业的。我们现在该咋办,
我们的企业现在的民营企业,2009年收编的企业都拿到的改制的钱。可我们是2002年改制的。我们也想要改制的钱。老总说我们改制时,国家对在职职工没有规定什么待遇。而且我们现在就是合同工人。这样也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