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非国有企业改制能否强制原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非国有企业改制能否强制原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我92年参加工作(县城非国有企业),2005年单位改制,单位根据县政府的某些文件批复,支付一些“工龄补偿金”(或用其它词语)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多数职工强烈抗议,但经过多次交涉(仲裁和起诉)还是没有结果,后来有一些人失去了信心,陆续领取了补偿金后与单位签订解除手续,拿到了下岗证。现在只剩下少数人没办解除手续了,我就是其中一个,没领补偿金,没有签字。可最近发现单位自06年起就停缴了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劳动部门也把我的“企业在职职工”身份改成了“自由职业人”。我去找原单位,单位负责人说改制已结束,必须办手续,并且只能按05年的标准补偿,签字也要签05年的日期。请问各位律师大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跪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神舟YJ号(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08-12-18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