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为父母在我未成年时购置,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另一套贷款抵押给银行,之后父母买新房,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他人,只收50%房款,并签书面合同,为了消除对方担心,把写我名字的房本作为抵押给买房方,并写明若两年内未将房产从银行赎出,写有我名字的房产可由他处置(合同原话)。现两年已过,有几个问题 1。父母是否有权把写有我名字的房产抵押(抵押时我已成年)。抵押时我不知情,就是抵押关系是否成立,买房方是否有权根据合同变卖写我名字的房产。 2。抵押的房产当时价值远高于剩余的50%房款。合同条款明显不对等,这样是否合法。
我欠朋友7万元,他要钱,我将房子过户给了他,公证书上写的是8万元,口头约定有钱我再把房子过户回来,还他本金和利息,他现将房子卖了24万,他扣了10万,已超过我算出来应给他的2万元钱,我能起诉要这笔2万元钱吗?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拥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房产贷款手续全齐了,可是银行一个多月了还没放款,今天打电话问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放款,说要是急用钱可以帮我放更高利息的款,请问银行这样做合理吗?高息可以放款,房产的就不能放,我可以起诉银行吗?用什么方法?
房产为临街的门面房,现在我收到法院的通知涵,房东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一千五百万,要我们签字表示我们知道这件事,请问我签字以后,这对我们承租人的利益有没有影响
我家的房产证93年抵押给银行贷款,到现在都没有银行的人来向我家人催过款,现在想要回房产证,可又不知房产证下落何处,因为原来抵押的银行办事处撤了,并到了同一行的办事处,可这办事处也撤了,再后来就不了了之。。。亲爱的律师们!你们说我家的房产证要如何办理啊???
您好。我是吕梁文水县人,现在有一个朋友要向我私人借款,时间是3个月,抵押的是他(也是吕梁文水县人)在北京的房产证(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子。注:没有公证书的房产证)。应该写什么样的协议或者是什么样的程序,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保证不会因此而产生纠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