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 家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为父母在我未成年时购置,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另一套贷款抵押给银行,之后父母买新房,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他人,只收50%房款,并签书面合同,为了消除对方担心,把写我名字的房本作为抵押给买房方,并写明若两年内未将房产从银行赎出,写有我名字的房产可由他处置(合同原话)。现两年已过,有几个问题
1。父母是否有权把写有我名字的房产抵押(抵押时我已成年)。抵押时我不知情,就是抵押关系是否成立,买房方是否有权根据合同变卖写我名字的房产。
2。抵押的房产当时价值远高于剩余的50%房款。合同条款明显不对等,这样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iudon……(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0-09-19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