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工作地点在福州,没写具体地址但我一直在市区工作、租房;现在要搬到附属福州的县级市罗源,公司提供住宿,这算是工作地点变吗?我不去必需自动离职吗?
公司只对愿意的同事做了安排,搬迁完就散了,人事说不愿去的没打卡记录到时算旷工,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008年2月进入公司,2011年6月生下女儿,现因公司结束在广州的办事处,需要我到深圳上班,如不到深圳上班,须2012年1月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应该怎样跟公司谈离职赔偿? 怎么纳税? 离职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我现在公司已经入职近九个月,公司现在部门整合(我在的部门和另外一个 部门整合一起),要调动部分人员去其他地点工作。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合同有段话,大致这样写的:工作地点浙江省内,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甲方可随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我的问题: 1、现在公司要调我去宁波或温州,不提供食
合同期满后单位单方面强行调动工作地点[30公里]外,我拒绝后单位把我停工了,我在原地天天签到已十六天了,我想离职能告他吗?有没有补偿?
你好:我在一家上海的外企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我从07年加入这个公司当时是一名店长,后升职做到销售经理,工作区域一直在山东青岛,偶时全国出差。但青岛我司并没有设办事处,所以以家为办公地点。我在12年9月份新签属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的工作地点改为中国,同时注明:甲方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06年进入现在的公司 公司总部是在南方 所有人事关系是通过山东当地的人事公司进行处理的 包括工资 五险一金的办理等。当时进公司时候,公司业务发展起步,计划在山东设立办事处,但因业务量不足原因采取现地采用方式,在山东工作。几年之后,公司由亏损慢慢到盈利,但因为产品附加值太低以及工厂持续亏损原因,公司决定将工
我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和我续签时在新合同中劳动地点一项加入了一个外市的工作地点(原合同为本市的不同两个地址),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拒绝续签并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合同中写明,公司有权改变员工工作地点,现在公司要求我前往无锡新区工作,如果不去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我与公司共签了两次合同,合同中有这样 一条 工作地点为上海嘉定。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地,员工对此表示了解并接受。现在公司安排我去无锡新区工作,我如果不去,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今年5月续签合同,公司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只有一个工作部门,但是合同甲方的住所就是目前的工作地方,5月28日开会说办公室要搬迁到市区,今天下达最后口头通知6月9号全部搬迁,部门领导也没有同员工进行协商,只有一个态度就是想去不去不去就辞职,补偿金没有,公司的做法合法吗?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我在此公司已经工作
工作地点变更了,员工不愿意去新地点上班,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与经济补偿。公司又不愿意解除合同,怎么办?
我公司属于国有企业,生活区和生产区在同一个大院内。今年,因为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征地,生活区和生产区所有土地都被征用了。由此,生活区不存在了,各自选择不同区域的安置房。生产区搬到15公里之外的工业园区。原厂址和新厂址距离20公里,但是都属于柳州市区内。有些员工提出,因厂址变更,不愿意去新厂上班,要求公司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作地点变更,不同意去的话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我于2012年6月份在人才市场面试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卓怡恒通电脑有限公司维修员一职.后来公司让我签订了却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的用工单位写的是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有限公司.现在的问题来了.我现在的工作地方是卓怡的合作工厂.现在这个工厂需要搬迁至惠州.我们部门因业务关系需要跟着合作工厂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