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农村自建房,户主是父亲。房屋审批报告上有6人,分别是父亲、母亲、奶奶、大哥、大嫂和我。请问这房屋属于共同房产吗?建房时父母出资16万、哥嫂出资11万,我出资2万。现在出资的钱都已经全部拿回。房子一直是父母、哥嫂居住和出租,我一直未居住和收取房租。现在应个人原因没有房子居住,请问我有权利向父母和哥嫂分割房子吗?现父母都健在,他们都同意分我一部分,但哥嫂不同意,(现奶奶已去世了,侄女已出生)如果可以分,按几人分?
我现在住的房子没房产证,只有1个准建证,而且上面的名字也不是我的,房子是我用钱建起来的已经住了20年,准建证在我的手上,现在和准建证的户主发生了点问题,万一他来索要房子的话打起官司来我的胜算大不大。
1、婚后由男方父母首付10万,男方个人付6万,购得房子,房产证上写男方一人名字,男方工资用来还贷,女方工资用来支付家庭生活开支,如果离婚后房子有女方的份吗? 2、女方是教师,有固定收入,四岁女孩一直由女方照顾,现在两人都想要孩子,请问能判给女方的吗?
房子是男方单位买的福利房,因一直和老父亲生活,户口没有迁到空挂房。 女方是离婚户口在外地乡下的,男方的空挂房女的户口迁不进。(男方的父亲刚好去世,男方的户口也不便迁走)。所以08年男方把买的单位房子过户到女的名下,让她上了户口。09年领的结婚证。结婚才5年现在女的要离婚。请问这房产怎么分?谢谢
我有个二叔,没有子女,也没有结婚,身体不好,他是我父亲的二弟,父亲还有个三弟,另外还有三个妹妹,他们都各自成家。有一个奶奶还健在。现在二叔身体不好住院了,是我父亲在出钱看病,二叔有一栋三层的楼房,他让立份遗嘱,说让父亲照看他,以后这房子就给父亲,请问律师这遗嘱应该怎样写,还有,遗嘱在二叔活着的时候,
8月底我置换房子,买卖合同上约定10月28日过户,现在已经过期四五天了,下家的贷款刚刚审批出来,现在来要求我配合办理过户,我觉得他是属于违约所以拒绝了,但是合同上并未写如果过了28日的话,下家需要有什么违约责任。现在我想知道的是: 1、下家是不是已经属于违约了?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日期过期的条款,他是不是就不需
问题一:继承人去世五年,法院判决才下来,继承人可否向这五年实际占有房屋的非继承人追索损失。 问题二:有争议的房产继承权利,是从法院判决生效日开始,还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我本人购入一套商品房,原本让自己父母居住,但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让继母搬入继续住在我的商品房内,父亲自己名下的房子已转给我姐姐,但户口还挂在那里,继母自己有成年女儿女婿,户口也挂在已转她女儿名下的房产下,我的问题是如我父亲百年之后,我有权要求继母搬出吗?我对继母是否要赡养?继母是否对我这套名下商品房
我准备和老婆离婚,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人一半,离婚后我准备把我的产权过户给我九岁女儿,但是女儿是她妈妈抚养,她妈妈作为监护人可以随意支配或变卖我女儿的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