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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2003年的农村自建房,户主是父亲。房屋审批报告上有6人,分别是父亲、母亲、奶奶、大哥、大嫂和我。请问这房屋属于共同房产吗?建房时父母出资16万、哥嫂出资11万,我出资2万。现在出资的钱都已经全部拿回。房子一直是父母、哥嫂居住和出租,我一直未居住和收取房租。现在应个人原因没有房子居住,请问我有权利向父母和哥嫂分割房子吗?现父母都健在,他们都同意分我一部分,但哥嫂不同意,(现奶奶已去世了,侄女已出生)如果可以分,按几人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9593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11-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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