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撤销企业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 请问有没有这方便相关的规定,债务应由哪方承担?
现在有甲、乙、丙三方,本人为丙方。 首先甲方租赁土地(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构建厂房(此地上物所有权归甲方),后来甲方将厂房卖给乙方(两人是比较近的亲戚关系),并订立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签字后乙方立即一次性付清地上物的房款,并且将地上物的所有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一起存档。事后两年中,乙方并没有付给甲
2002年12月赵乾、孙犁、周悟三人达成协议,赵乾出资10万元,孙犁出资15万元,周悟出资25万元,共筹集资金50万元,共同开设一个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 2003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2004年4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 2004年6月,赵乾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小卖部
债权人有1万平米的土地。被一个债权人在2007年保全175万,被一个债权人2008年保全60万。如果土地迟迟不被征用,债务人只能用土地被征用的钱偿还欠款。那么这两位债权人: 1-有哪些权利处理被保全的土地? 2-如果可以拍卖,该怎么进行? 3-两个债权人合资出钱拍卖还是各出各的? 4-何时可以行使拍卖权?
一人借我N元钱,目前又无法与他联系(可能他不回来了,不知道他的住址),他有同等价值物品放在他的出租房中,有另一人与他同租且并没有受到替他看管物品的委托,我有权利将这些东西作为质押等他回来后取回吗?或者有其他的什么途径?与他同租的人有权利不让我搬东西吗?谢谢! 若是债务人口头准许将物品用作质押呢(当然
您好: 我于06年担任一个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法人,在任职期间与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09年4月退出该公司,由其他人继续担任该企业的法人。09年7月原房东为追讨房租将该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告上了法庭,请问,我是否需要出庭,应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有几个新疆人在大街上偷东西,他们是一伙人,在做案时被发现了,和被盗人发生争执,还理直气壮的要打人,节果被打成重伤,在法律上怎样处理被盗人?这个被盗人要是不还手就会被打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 我有一个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想咨询你。我家里十几年前用房契向信用社贷了大概8万块钱用于做生意,但不幸生意失败,而后一直不顺利,所以至今都没有还通债务。但当时的贷款是不完全合法的,所以一直以来信用社也没敢拍卖我们的房子。现在我们想赎回我们的房契,但我们的钱也不多,最多也只能拿出7、8万这样。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现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正在征用农民土地开发,作为城市发展南扩的重要目标。 但是现在我们农民没有看到相关的政策,只有书面公告,而且非常不规范,许多征用标准与国家不统一 如: 土地赔偿 每平方米 84元,其中扣除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包括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
12年前与一家文贸股份公司签订施工建设工程合同,对方共欠我方89万元工程款(2008年仲裁裁定其中本金61万,利息、仲裁费等28万) 在申请法院执行过程中,该企业政策性宣布破产。 我方依法申报债权,清算组已认可。并再次申请优先受偿权。实际债务有二家银行,本金1200万元左右,利息近1000万元。工程款共3家,计145万元
您好,我想有关职务侵占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1.单位认定我是职务侵占,但只有相关人员的证词,而且这个证人是与单位是雇员和雇主之前的关系,他的证词可以作为有力证据吗? 2、我原是一个服装连锁店店里的负责人,我们每次营业结束后,必须收银员先负责清点现金,然后再由我负责人清点现金,公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