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了一家洗衣店,可原店主收了许多现金优惠卡,只转了少量给我,许多客户找上门来,才知道。找原店主,他避而不见。
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有关土地转让的问题。具体为:有一块我父亲盖房子居住的地,由于我在外边当工人,因此当初办理承包合同时签的是我弟弟的名字。但是这块地从开始承包到前年都是我管理使用并且缴费的,房子是我盖的,还有庄稼也是我种的。从前年开始我弟弟开始缴费,他现在想把这块地卖掉但是我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我若
2009年12月28号,再经过我们的思考,决定接受店铺转出方的条件,转让了该超市。条件如下:1:受转方按照原超市的进货价格价值以及其原来对超市的硬件投资总和付给转出方。2:由于烟草证很难更名,同时超市转出方也需要利用此烟草证,故本店烟草证不进行烟草证转让,但是我们可以用此烟草证,并注明可以优先满足我们对烟草的
我接手一个店面,只有两个月的房租就到期了。有看过房东给转让人的房租收条上有注明两个月到期不租。当时问转让人,房租确定还会租吗?转让人说,房租收半年,房东就租。确定说房乐一定会再租的。经过转让人的口头保证。有第三人证,中间人作证。我接手了这个店,现如今,房东说到期不租了;而且还说三个月前,就有给转让人
补充:我看了房东的合同上说明,转让需通知房东才行。当时转让人给我说,不给房东说,怕房东涨房租;到时房东来收房租时,还是由她们出面把房租给房东。这样房东才不会涨房东。所以现在房东不知道房子是我现在接手的。我接手后,一直催转让人给房东谈续租的事。直到2010年8月31日,房东来店。我才知道,房东说早给我转让人
我上手是出租人的弟弟,他说要做其他生意所以要转租店铺,并且预付了2000按金,承租人(即出租人的弟弟)收到2000转租按金后清货,然后叫了出租人(物业产权人)他哥哥,我们3个坐在一张桌子上,承租人收取了剩余的转让费1.7万元,只有转租费收据,没有转让合同,是出租人和我们经承租人介绍后所和出租人重新定下的新合同。
我花2万5转了家洗衣店,主要就是转他的染色技术,他保证不在该地区开第二家,结果他开了第二家,我知道,可是第二家迫于威胁,不敢出面作证,{开始愿意,}合同上签订,他违约就陪3万,在合同之前,有个协议,违约陪2万,那我到底可以拿2万德赔偿还是3万?谢谢!!
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不得私自转租的条款,我已经向业主告知,也得到同意,但并没有书面同意的文书,就转让了,一并转让的还有货物,我和对方也签了补充协议,补偿后再有任何问题与我无关,现法院判另一方退货我返钱,有法律依据吗?,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地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想把它卖掉,但妻子不知道,也未在协议上签过字,她不同意转让。问这份协议是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本人原有一台球社,由于身体原因转让给他人(乙方),转让时与乙方签过转让合同,可是之后乙方发现球社生意不如之前,要求我退还转让金,并且经常打电话骚扰,我甚为苦恼,近日乙方居然厚颜无耻的扬言要与我打官司,我想咨询一下各位高人,这个事情我有错吗,打官司会对我不利吗,谢谢各位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