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有关店铺的转让纠纷
有关店铺的转让纠纷 我上手是出租人的弟弟,他说要做其他生意所以要转租店铺,并且预付了2000按金,承租人(即出租人的弟弟)收到2000转租按金后清货,然后叫了出租人(物业产权人)他哥哥,我们3个坐在一张桌子上,承租人收取了剩余的转让费1.7万元,只有转租费收据,没有转让合同,是出租人和我们经承租人介绍后所和出租人重新定下的新合同。合同上面写着不得私自转租,但我当着他们两个的面说,承租方转租给我收取我的转让费,我为什么不行?不然我不是白亏了转让费?何况承租人有提到这个转让费是装修店铺花的钱,并且明确说明,说到我转给别人的时候那个转让费自然就转回来了,但是我和承租方没有签订转租合同,只有他收取的转让费用收据。。后来出租人他吞吞吐吐的道最好不要转让。要是真的要转让的话,要在他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和第4方转承租人直接重新签订合同,不准私自和转承租方定合同,,我现在做了1年,春节后生意很差,实在无法经营下去了,所以将实情告知出租人,得到了他的口头允许后我转租,但是他却跟我说,转承租人合约满后不得转让,要把店直接给回他,这下第4方转承租人听了不能转让,也就白亏转让费用,所以转租第4方的事暂停,之后我和出租人谈话,他竟然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给上一手转让费的,他给我转让他都亏了,还说外面都不准转让,我叫他找个不准转让的店面给我看看。然后他叫我考虑过才给他打电话。,他还在电话里说过,别人原店主还收转手费呢。
因为他的多般为难,,我知道在隐藏事情之下转租给第4方是不行的,所以我只能请教你们了,也看了很多相关合同法,我觉得责任应该是归于承租人他弟弟吗?但是问题是我和他弟弟没签合同,可是我舅妈,我前妻,和原屋主都知道转让费给付的实情,我交的7000按金和3个月店租时,剩余的1.7万元转手费是在同一时间,共同一张桌子,同时支付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而我是次承租方。现在出租方却不让我的下手转让,那也就是间接影响我的财产利益问题了。。请问我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方法或解决方法呢?能归类于合伙合同诈骗吗?希望能给个完善的解答和应对方案,
因为家庭本来就不好,开店的钱都是问亲戚借的,要是不让我的下一手转让的话,那谁还租啊,那我不是明亏了1.9万的转让费了,这样的话无疑是给本来就有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啊!!所以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建议以及应对方案的帮助。。本人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love……(广东)
提问时间:2010-09-01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