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分居不到两年时,他离家出走期间算不算分居?
假如他几年不归,该如何离婚?谢谢!
我于2009年1月23日意外受伤,住院治疗后。在家疗养期间,后经医院复查需要置换股骨头。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妻子离开家并起诉离婚。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能有些什么权益,并该怎样应诉
我先生在我们分居和离婚诉讼期间伙同他人虚构了20万元债务,目前还没判决,构成诈骗吗
我与先生已分居一年半了,期间我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均因对方不同意未准离婚。第二次提起离婚期间,他串通了三位朋友对我夫妻提起借贷诉讼,总金额20万元。借条是我丈夫写的,借款时间是分居前一年,落款是他及我的名字(他在庭审中承认借条中的所有字迹均为他一人所写)。经过我在庭外工作,三名原告已有两名撤诉。他的行为
协议离婚已经7年了这期间双方没有任何来往。现在女方反悔了,想再分与男方分居期间的财产。请问女方是否有
协议离婚已经7年了这期间双方没有任何来往。现在女方反悔了,想再分与男方分居期间的财产。请问女方是否有这种权利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
2008年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住房,借了部分钱用于购买房子,由我一个人出面借钱并打了借条,部分是向我父母借的,法律支持吗?爱人2010年2月离家出走不管小孩和房款,现在我一个人支付房袋和抚养小孩,如房子和小孩归我,房价在离婚时怎么算?
我老婆因为吵架,离家出走。曾多次劝她回家,就是不肯回家 还说要家里所有的积蓄都交给她,才肯回家,现在离家有8个多月了,我该怎么办,如果给了她,她也不想回家,那我是不是人才两空呢,她还说对我没有感情,是看我老实才嫁给我的。现在小孩也不管,一个人在外自由的很,我给怎么办 那结婚有10年了,要分给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