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的公公康先生有138平拆迁房一套,该套房屋随后由王小姐父母购买,房款总计63万元整,王小姐父母已经支付康先生40万元,因为王先生远在东北,不方便过来办理相关事宜,所有事宜由儿子康二代为处理,让儿子康二代父亲康先生签订收款条,请问儿子代为签的收款条起法律效益么?如果康先生亲笔签名的收到条传真过来的传真件具有法律效益么?因为康先生之前答应将余款23万元直接转赠于儿子康二,于是王小姐父母订立了个协议,上面写着等房子下来后,王小姐父母随后将钱直接付给康二,请问这样起法律效益么?
由于甲方材料不齐的原因,导致办理过户当天无法过户。当天乙方口头表示会重新选择房源,甲方和中介都表示同意(有录音为证)。之后乙方选择了购买另外的房产,要求甲方退还押金和中介费,乙方和中介表示不给退还。请问此问题乙方需要承担责任吗?另外像这个问题甲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房产买卖协议?
我与开发商签约是按套总价买的,产权证上只写有产权部分,无产权部分使用权合同无具体证明资料,现在我整套出售合同已签,按房产买卖协议注明处走法律程序过户后发生问题我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房产买卖协议编号xxx注明“甲方出售此房屋的同时,将此房屋以东通道(步梯)以西的房屋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开发商说同一栋楼上的住宅有的使用期限是70年,而有的使用期限是40年,这样40年期限的合同合法吗?期待您的答复。
我在农村买了个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本身就是个二手房子,第一次买卖的时候就没有过户,只是写了一个买卖协议,我买的时候也是写了一个买卖协议,现在我想过户,可当地国土所的人非得我让提供原户主儿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户主已经死亡).可是原户主的儿子与我买房子时的一方有矛盾,拒不给我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我想咨询的是,1,这两次的
我在农村买了个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本身就是个二手房子,第一次买卖的时候就没有过户,只是写了一个买卖协议,我买的时候也是写了一个买卖协议,现在我想过户,可当地国土所的人非得我让提供原户主儿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户主已经死亡).可是原户主的儿子与我买房子时的一方有矛盾,拒不给我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我想咨询的是,1,这两次的
双方各自离异再婚,至今没有房产。2013年9月12日,男方获得原工厂宿舍拆迁的经济适用房59平米,2013年9月15日,两人协议离婚,男方协议承诺自己祖产的39平米私房给予女方。(私房处于拆迁状态,由男方几个兄妹分割,39平米当时已经公证是给男方的)。 现在,私房即将要签协议,男方却说此处私房还是属于自己,要自己去签字
甲方的房子已经签了协议卖给乙方卖了一个月了,协议是否成立,甲方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是否能要回来? 甲方在农村有一间上下两层150平方米的门面房,在没有与儿子商量的情况下一时糊涂与中介人签订协议卖给乙方,售价82000元(没有房产证),儿子知道后,想通过协商甲方退回房款,按月以百分之2的利率赔偿给乙方,
我从中介那儿看了一套二手房,毛坯。10月3日付了2万定金,和甲方(房产所有人)、丙方(房产中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在10月18号之前成交。 但由于我手头资金突然有其它用途,首付不了,不买这套房子了。按照协议上面的说法,我的这2万要付给甲方,还要承担甲方应付给丙方的中介费以及自己应付
父母协议离婚,约定该房产赠与孩子,等孩子18岁过户。 现时间已到,但父亲没有按约定过户,请问孩子可以起诉父亲? 诉讼费用是多少?需要付保证金给法院吗?
我随着妈妈嫁给了现在的爸爸,感情很好,但是由于双方都是再婚,所以现在的爸爸有一个儿子,现在有个机会父母因为有购买经济住宅房的资格,但是条件是必须是父母的名字,并且5年之内不许买卖,由于父母条件有限,这部分钱由我单方承担,全额出资购买,那么5年以后父母能否让这个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过户的话是不是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