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员工在离的时候保留了一份他工作时的客户名单。 现在他新成立了公司,还保持和这些客户的联系。已经造成了多起我公司客户流失。请问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或是在法律上有所约束?
为什么?依据是什么? 假如说我再自己公司的网页上写了两句话,作为我公司的企业文化,那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呢?
我司要起诉一外地企业这外地的企业受他当地的地方保护以不正当的理由在当地公安局立案使我司没法起诉 我想问象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一个外地的企业受到地方保护 我手里证据什么都很充分了但是还是起诉不了,就被这样一直拖了快半年了 希望有专业人士帮帮忙 我也请了律师了 说很麻烦 我想了解象这种情况被地方保护了该
我老婆半年前入职某内衣公司,3个月后签合同转正。2个月前发现怀孕,上星期老板在没理由情况下要求她自离。今天她的上司要求她在一下3项中选1:1、调去较低的职位,减工资1千。原来工资1700.2、回家待业,每天上下班回公司打卡,工资是平均最低工资的60%,即400多。3、自离,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1700。 到了中午,公司经理
员工工作后一月内未签署劳动合同,后公司在为其办理合同过程中,其因应聘其他单位离职,导致公司岗位空缺,公司没有同意其离职,且未拖欠其报酬。后其提出双倍工资要求,作为小企业该如何应对?
我爸爸是一个国有企业的员工 工作了 20年。一次晚上在巡逻,看到有人翻墙盗取企业的财产,他上前制止,结果他被盗窃者用钢棍把头骨打碎,经医院坚定重伤,失去劳动力,这事件还上新乡日报。那几名罪犯都被抓住判刑了。有当时医院的CT片和诊断证明。厂里发了几个月的工资。然后就把我爸爸开除了。过了几年企业倒闭了。厂里的
公司是一个展览会的承办方。我是被公司招进来的业务员负责招展的工作!因为想证明出单是属于自己,就在跟客户签合同时也要签自己的名字。盖的是展览会组委会公章。而今由于公司实力不济办不成,承诺退还给客户款项,但是过了承诺退款的日期,客户要求退款。业务员怎么办?有责任吗?业务员的一切都是履行公司的职责的。也有
劳动法我看了,上面所制定的都是维护劳动者的,把维护劳动者的写这么细,为什么不把维护企业写的不细呢?既然是劳动法,就得把双方的责任都要明确呀!企业该给劳动者的就得给,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得承担呀!为什么不给明确呀!你们知道吗?现在的80后和90后的大多数都是没有责任心的,应该把劳动法修改一下,现在找的人
公司为员工办信用卡代垫业务费用,客户未还,银行催还款。我该如果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朋友所在公司为所有的在职员工每人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为了公司的业务能更好的发展,要求我朋友及其它员工用自己的信用卡来代垫客户费用,但是五十天还款期已到,客户费用没有收到,银行要求我们还款,我们多次向领导催款(信用卡透支代垫客户费用)都没有结果,我们员工该如果去保护自己的权益。银行是会向担保人(朋友所
我在一家铁道部的下属企业工作,今天在当班过程中因接听了同事打来换岗的13秒电话而被所谓的铁道部检查组查处.没有做任何情况了解便通知本部门经理已被记分罚牌.本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当班作业时不可以接听电话,况且我接的并不是么私人电话而是同事打来中午不可以换岗吃饭要求找它人换岗吃饭的电话.现在还没有出处理结果,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