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司机,合同上注明为标准工时制,但实际为做六休一,每天上班9点到5点半,中间吃饭休息一小时。工资单中无加班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公司曾要求我们签了本月工资已结清这一条。我离职了现在去仲裁能主张要回这些加班工资吗?
我最近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时间是2年。请问一下,根据最新2013劳动法的要求,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是否对我的劳动合同产生影响? 在签订的服务协议上又有规定,我的劳动报酬已经将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加班情况考虑在内。该条款又是否合法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我是一名电工,在公司工作有些年头了。我们公司是为钢铁厂做设备检修和维护服务的。现在钢铁厂要收回我们所在的炼铁项目部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我们公司想让我们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入职甲方,但是我不想去。我们公司开会说,如果不去就放假或者调动到其他建筑工地去干活,想要补偿金是个天真的想法跟本不可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
我们工作时间是7:00到19:00 ,中午和下午吃饭各半个小时,中午和下午还要到别的部门换岗工作1小时,每天就只有换岗费10块钱,加班费只算2个小时。有时候产量没有达到,还要义务加班1个小时,没有加班费。这个合理吗?
劳动者在一审申诉中对各项(经济补偿金、社保)赔偿金额计算时未考虑到加班工资的因素,一审判决也未支持加班工资主张。在二审的判决支持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主张。请问劳动者是否可以对一审的经济补偿金、社保主张的金额提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