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已支付了劳动者相关报酬,公司想通过人事降职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时,可以向公司要求
我在该公司工作5年多了,现在公司发展好了想让我们走,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想通过降低职务来逼迫我们离开公司。请问舒瑜律师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赔偿吗?
公司不想要这个职员,强行调换岗位,让职员受不了自动离职,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当时这个职员可能不是公司想要,公司想用办法辞退他,但是又不想多给一个月工资,于是公司就强行把他调到他不愿意去做的岗位,想让他自动提出辞职,这样公司就不用给他多一个月的工资了,请问公司可以这样做吗。职员好像都没办法,所以就想问一下律师。
我去年10月份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今年2月份怀孕,3月31号由于保胎住院,住院11天。4月1号在医院写请假条向公司请假15天(因不知道具体要住院多少天),4月1号请同事提交假条及住院材料,4月1日至4月15日病假工资公司只算一天病假工资。4月16日因身体不适又请同事递交医院的诊断书,请4月16至5月16日一个月病假,后来公司文
我所在的公司上级在近日通知我 因公司高层领导对我不满意 并且有所谓的过错证据 希望我自动离职 我向他询问是何过错 他也说不上来 现在我仍然正常上班 高层领导也未通知过我 叫我自动离职 今天听同事说 我们单位之前被逼迫离职的员工 拿到了补偿金 具体是满两年补偿六个月工资 然后从第三年计算 每递增1年再补偿1个月工资。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现在因为经济危机好多公司都要裁员,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可恶的是他的裁员被美其名曰为"协议离职"当天把你叫去谈话(其中有人事也有我们的主管)然后当天就让你收拾东西走人,很多人不愿意签字,他就跟你软磨硬泡,说如果不配合档案上可能会留下污点,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怎么会这样?!
公司属于日本企业的分公司,于两个月前会议个别通知公司将转做其他业务,现有职工会安排其他岗位,并多次强调不会结业。之后逐一约见职工,倾谈转岗位,并表示只有转岗位的选择,故部分不愿屈就新岗位的职员提出离职,但于前日,公司经理个别约见部门主管,说明若到2013年8 月31号未提出离职的职工,将获经济赔偿,并之后约
工作超过三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保险,因有事未请假,后公司因矿工自动离职,一个半月工资不发。
我四月十二日到公司工作,工作至八月十四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八月十五日请假一天,其后因家中有急事,返回老家,没办法通知公司,直到八月二十六日到公司,公司做旷工处理,三天自动离职。并且处罚旷工,第一天处罚一百元,第二天二百元,第三天四百元,以此类推,说我的工资已经处罚没有了。因
律师,您好!公司在我没有任何过错,并且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内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就以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条款说,我的岗位没有了,并要安排我待岗在家,领取1000元的生活补贴,直至合同期满。我6月份刚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期,请问,公司是否可以说没有这个岗位就没有了,毫无
公司逼迫孕妇离职不成,居然把办公室搬到很远的地方,我不想去那边上班,咋办?
领导知道我们怀孕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故意刁难,希望我们自动离职,但是我们都坚持下来了,结果后来就找各种借口把办公室搬了!本来我们为了上班方便把家搬到现在办公室旁边的,避免赶车危险,现在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了,上下班不但要转公交还要转地铁,现在已经快8个月身孕了,还要每天去赶车上下班,所以我们都不想去,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