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工亡,赔偿金已经到厂里,我和我妈、我爷在法院已经达成调解,内容如下:我爷要求分割赔偿金45万(包括43万抚恤金和2万丧葬费),我和我妈放弃从这45万中扣除2万丧葬费的权力,相应的,我爷放弃我家房子所应有的分割,并且放弃我爸所有退保、退公积金的钱,并且愿意配合我家房产更名所需的一切事项(去房产去照相)(词条为口头约定,没有写在笔录和法庭和解协议里)。 我想请问,法院的判决书中,只写以上几点就可以了么?还有什么事项是我应该注意的?再一个,如果法官写的判决书我们觉得需要修改才更能保护我们的利益,我可以要求法官重新写么?
判决书内容: 山西省芮城县学张乡村。 上诉人张增普及张佩谦等到因合伙纠纷一案,不服芮城县人民法院(1997)芮城民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原、被告系同村居民。一九九四年夏天,原,被告入股集资在本村钻机井一眼,每股五百无。在集资
去年10月份我拿到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离婚决书,可这都半年多了法院就是执行不了怎么办,第一次执行时给被申请人抓了,当即执行局的局长又给放了,他只交了1万元请,执行局让我交执行费3000,为什么呀,法院判给我的22万8,才执行了1万元,还要交3000执行费,我因为实在拿不出钱了,只和局长说等吧22万8拿到手就交。执行庭说
法院去年6月份作出判决,让被告赔付原告款项。15天内,被告送达了让原告来取款的通知书,原告一直没有来拿。现在原告说被告迟延付款,让被告连同迟延付款的利息一同赔付。请问律师原告的提法有无法律依据。
有一件案子,去年9月份上诉到中院,今年1月份才开的庭,到6月份底整9个月了。但是这两天接到二审法院通知说 ,原来负责这个案子的庭审法官调职了,换了一个新法官负责,且通知需要重新开庭,请问:整个过程符合法律程序么?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补充:之前那个法官负责时,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庭也开过了,证据也都提交完毕
当地劳动仲裁判决我胜诉,但对方(公司)又以仲裁判决书中对自已有利的条款向法院提起上诉
各位法官大人: 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当地劳动仲裁判决我胜诉,但对方(公司)又以仲裁判决书中对自已没利的部份条款向法院提起上诉。说实话仲裁法官也是一个糊涂官,有些费用应属于我的,但没判与我,有些费用不是我的,但却判给了我。但最后的总额达到应属于我的费用,所以在15天内我就没有上诉。但被告公司却以这个
请问律师俩月了 连案子都没立 总说案子交上去了 说那边决定是否审理 我去法院问 法院也不给我找 就让我打电话过去 打电话过去 法院又说没有这个案子 我该怎么办啊 然后律师说 案子交上去了 但是还没有正式立案说交钱才算正式立案 我的官司是否还得好几个月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到底要多长时间? 律师说在立案大厅
我知道可以双方私下来调解,但我想知道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是不是必须要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吗? 被告在院判决生效前跟我提出调解的建议,我现在不知道被告所提出的调解条件是否可行,很纠结?我纠结的是被告现在给我的调解条件我真的接受不了,但是法院会怎么判决也很担心,因为我不敢保证自己一定会赢。被告还请了律师
弱女子泣血泪求高人解答:法官的判决书中关于房产的判决是否有意偏袒对方?能否帮我解释和指明?哪里有天理
昨天刚刚下达的,称:房产系对方婚前个人出资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由原告和被告共同偿还。判决房产归对方,补偿款按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计算方式给我 对于这种判决结果我极端不服。原因有: 1:法官的判决书中房产事实部分故意模糊和混淆事实 因为房产的真实事实是:对方婚前付首付是事实,但婚后我和他共同
请问 法院 大厅收了我的案子 2个月了 还没通知立案 而且也什么票据都没有 我该怎么办 不能这样一直的等啊 去照了几次 法院也是说没问题肯定能立 我该怎么办 法院老说 执行庭 庭长 案子多 要一个个审查 我的可能慢一些 但是两个月了 还没有通知是否给立案 这合理么? 我得去找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