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台粉碎机,我靠给人粉碎秸杆为生。前几天有人找我去粉碎秸杆,我一直没空,今天有时间了,我就自己去了,结果在粉碎的过程中,我的右手整个被机器打掉,这个算是谁的责任,我能要求赔偿吗?这个算几级伤残,我与这家算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能赔偿多少呢?还有,中午我喝酒了,这个我自己有责任吗?
像这样是算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用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们的关系
我家现在做房子,地基和原材料是我自己负责采购的,然后建造方面就是直接交给附近的一个工头,就是属于承包给了他的,但是因为是熟人,所以只有口头承诺,有周边的很多乡亲知道,没有任何的书面形式说明。然后就是开工前就已经给了工头一半的工钱作为定金,但是也没有任何书面说明。就这样,所有的建造方面的包括人力,各种
春天用四轮车翻地,每亩给翻地的司机50元作为报酬,这种情况下,地的主人与司机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车是司机的。
我们开了一个广告店,6月份的时候接了一个灯箱,广告布部分我们自己做好,焊接与全部的安装给了另外一个人做,因为人手不够,那个人还请了一个小工,小工的工资由那个人自己负责,7月份的时候,灯箱的灯不亮了,那个人过去维修,维修过程中,他被电死了,请问一下,我们和那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其中我们会不会负有刑事责任
尊敬的律师您好 2008年8月8日,我聘用本村周某的建筑队为我建房四间,承包费3000元,包工不包料。8月12日,周某在带领其他建筑工人施工时突然晕倒死亡。周某死后,他的家人拉走了周某生前带来的建筑工具,该建筑合同到此终止。后来我又找了该建筑队的另一成员何某,让他召集原建筑队的其他工作人员把我的房子盖起来。
甲乙是经营奇石的,二人分家时属于乙的奇石需从甲处搬到乙处。后乙给丙打电话要求搬运奇石,后丙一行四人来到甲处与甲乙商谈好搬运费800元后开始搬运。后在搬运过程中,奇石倾斜将丙一行四人中的一人砸伤。问丙一行四人与甲乙的关系。是雇佣还是承揽
今年,李老板包了一处山要砍伐杉树,当时就请我邀张海等七人帮其砍伐,每砍伐1立方杉树的工资是210元,没订合同,但我们按约上山砍了树,本月1日,我在山下不慎被张海在山上头溜下来的树撞伤倒地,后送医院治疗半年才出院,经法医鉴定,我的伤情达六级,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0多元,除出院后少许医疗费未付外其余的李老板都支
自然人(即雇主)购买了货车并挂靠在某物流公司跑运输,并签订了挂户协议。自然人雇佣了两个驾驶员。某天,货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发生了翻车的单方责任事故。经交警认定,驾驶者负全责。另一雇佣驾驶员为车内乘员,遇难死亡。受害人家属主张按交通事故赔偿,认为自然人与雇佣驾驶员是雇佣关系,自然人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装修房子承揽人自己违规操作摔伤,法院判我未认定承揽人的资质,应承担按雇佣关系算的赔偿费的30%,这合
2009年12月,我和兰某口头协议约定,由兰某帮我房子做墙面水泥漆,第三天,承揽人违规操作,脚摔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实际可能没有十级。承揽人户口是农村的,现起诉我,按城镇赔偿标准(医疗费2.5万、伤残赔偿39154元=19576.83*2。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合计83164元,法院判我承担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是以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界定我们?注:没有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