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公司一名员工离职后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也按照协议支付了经济补偿 现在我们怀疑他去了一家竞争对手 但是没办法取证 请问业界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多谢!
各位律师好: 2011年跟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有竞业限制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 竞业限制 (一)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到与甲方和/或 甲方的控股股东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或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 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本人在江门一家美容美发器材有限公司工作,每年3月工司都会有加薪,老总开会告诉技术部今年加薪平均为9%。我工资原本6K,现在加到6500,公司想推行绩效,设定了10%的工资试运行作为绩效考核。 会议要结束时说工资还有10%的竞业工资。总之不会扣你工资,这10%会发给你。当时没有怎么听明白是工资以外加10%还是工资以内。况
各位律师好: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附带竞业限制部分如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是公司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告里面有
各位律师好: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附带竞业限制关于竞业限制生效部分如下 第十三条 本协议第十二条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条款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若甲方向乙方发出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通知的,则第十二条始生效 我是公司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告里面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各位律师好!关于加班费的问题:之前的公司每个星期六的都要求加班半天,但不给加班费。现在离职了,能申请仲裁要回来吗?如果能的话,过去几年的所有加班费,都是按去年的平均工资算么?关于竞业协议的问题:记得上次签劳动合同是2008年一签3年(签字收上去后没有发下来),附签有保密和竞业协议,也没有什么工资条之
我是在校大学生,应聘到北京两家公职培训机构做兼职讲师,这两家培训机构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分别与我签订几年的合同。兼职讲师平时不上班,开课时外派,课时费一天200元。两份合同里面都有竞业禁止条款,说我是他们的独家教师,不得到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金10多万元。不过我在这两个公职机构讲课的内容和
政策是指执教期间没有超生,还是被辞退后超生也算???请知情人指教,政策非常模糊
问题:离职前公司要求我再签一份竞业协议,我是否可以要求更多补偿,降低我的违约赔偿,或者期限要求按自己最有利的,另外我根本不属于公司高层人员,只是个结构设计工 程师,方案都是由项目经理及其余核心骨干制定,只是负责结构壳体设计,这些技术且不具有业界先进性,都是行业普通的技术,我根本就不该受此限制 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