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和兄长合作起了一栋两屋的楼房,一屋是他的二屋是我的。我现在想写一份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不知道要怎么写才好。麻烦请指教指教。
我家奶奶住房当时购买时候所有子女协商房子由我父亲出钱购买,说以后房子归我父亲所有,因为家中就我父亲一个男孩,购买房子后,我父亲和我奶奶签了一份内容为房子由父亲出钱购买奶奶去世后房子归我父亲所有的一张证明。有我期中一个姑姑作为证人。现在奶奶去世了,我父亲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所说该证明没有公正,不具备
我家的房子今年准备拆迁,但房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和我爷爷及我父亲的兄弟姊妹在分拆迁补偿款上达成了协议,并有书面证明,且都在协议上签了字。。。。我想请问,要是在两三个月后,我爷爷不承认该协议或者想更改协议内容,那之前签的协议还有用嘛?
签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并按约定收了定金:第二天对方反悔,我可以不退还对方定金吗?
我和买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并按合同中所写“乙方以定金形式向甲方交付房款*万元”收了对方定金。第二天,对方来电话说不能履行合同了,同时因为签约时间只有一天,愿意稍做赔偿表示歉意。请问,我可以不返还对方定金吗?
我老公和他外婆两人共同拥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产权证上是我老公和他外婆的名字,外婆和她的三个女儿同意把外婆的那份房子给外孙(就是我老公),因为外婆不同意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我老公一人的,所以想写个协议什么的,怕外婆的女儿以后会为了房子的事和我们吵,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是和她们签份协议还是有别的办法,假设
我不是承租人,我的户口在松江寺基弄27号,我现在松汇中路1101弄71号一个平方也没有,我们是2001年7月25日动迁的。我在打民事--分家析产案中无法提供松汇中路1101弄71号的房屋权属,一审我将[一审,二审,再审至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判决书当证据的情况下,松法院一年2个月后以权属驳回,二审一中院也以此驳回,我现在
在1997年我签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能回迁原地居住的,后来这块的被收回拍卖,被另一发展商投得建房,但被告知我们不能回迁,请问我们原来签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还有法律效力吗?我们还能回迁吗?
律师您好:我是山东威海的,我在一处在建房的房屋认购协议书(我认为非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面积描述为: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测量核实的数据为准,房价款多退少补),协议书中约定向开发商支付认购定金3万元,另外我为能使房屋价格优惠和开发商约定在贷款之前预付款15万元,共计付款18万元,开放
1。我是卖方 我想不卖了 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同意 卖方退回购房定金XX元,违约金XX元给乙方。2.还有我们已经银行按揭贷款了,已经同意带批了。3.我们在房产局申报交税费了,如果解除合同了该怎么把这2 3这2条搞清楚。还有我们成功解除合同后是不是要销毁房产句备案一份甲已双方那2份(其实是有5份的,有2份不知道谁拿了
我叫(爷爷的名字),1997年单位集资建楼,我因为有住所,无需购买,所以经其他子女同意,便有其长子顶替我名义购买,后来有我长子转卖其女,该房有孙女***一人出全资购得,与我及其他子女均没有任何关系,其房屋所有权有孙女***一人所有,其房屋买卖权有孙女***一人全权负责,特此声明声明人:爷爷证明人:问证明人是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