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部门合并到总部,需搬迁至另一个省,平时交五险一金,外资,呆了两年半,怀孕4个月,不去的话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要求哪些补偿和赔偿金?谢
我是今年9月3号入职的一家做第三方支付的公司,从事是风险审核工作。主要是对商户资质的审核与录入。11月2号试用期通过转为正式员工,在此公司工作于今日已满7个月零12天。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在公司的系统中录入商户的一些信息。在2013年4月2日我录入了一批商户资质,其中有一个商户于4月6号至4月8号总共刷了10万元,公司跟
本人与2012年12月进入该公司,2013年4月单位称效益不好裁员,辞退本人.工作期间单位并未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请问公司如果补偿的话,是不是除了要补偿我双倍工资外再给我补齐五个月的保险?请速解决,谢谢!
公司要夸区域搬迁厂房,等到搬的前一天,公司还没有谈补偿问题,我们去咨询了劳动部门,然后公司出台了新的规定说在原有的区域办分厂,不去的员工去分厂上班,这样我们这些要求补偿的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我以上班9年,好像新劳动法师98年实行的,我想问被公司变形辞退补偿款问题,是按照实际上班年份还是98年算起,补偿是根据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您好,我是4月5号递交的离职报告,但当时直接上级没有批准,然后我5月9号又重新提交辞职报告,并且公司领导以及上级领导都进行了受理。合同上规定员工离职提前30天递交离职报告。但我与直接上级口头上说要提前离职。公司总经理口头同意,但是直接上级不同意。在我把手头工作交接后在直接上级没有同意的前提下于5月25日提前
现在工作在上海,但是工厂马上要搬迁到浙江,我们的母公司集团离我们现在上海的工作地点3公里不到,由于部分员工不愿跟随去浙江,于是我们要求赔偿,但是公司要把不愿跟随的安排到母公司集团工作,不做经济赔偿,这样合理吗
公司面临倒闭,老板同意给员工发放补偿金,N年+1个月的工资。但不能一次性给齐,分6个月平均给到员工。请问这样合法吗? 老板说就是这个处理决定,同意的就签字,大家因为担心老板会跑掉,不知道如何是好,希望有个资深律师帮忙解答下。
本人于2005年进入公司,公司直到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公布后才在2007年12月与我签订了第一份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一直不断增加工作量给我,一个人要承担三个人的工作量,迫于工作强度太大,在与领导沟通无果下我已于今年6月份主动递交辞职信,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否要求其赔偿未签合同时段对我造成的损失(如补缴养老、医保,
本人到公司两年了,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岗位,现在公司要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本人不同意岗位调整,请问如果公司辞职我要如何进行补偿?(注:来了公司两年就最近两个月才给买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