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劳动部门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向法院申请了重新鉴定,1审法院带我们去中法技术处选择了司法鉴定机构,中法技术处在委托书上委托事项栏上写的是:委托做伤残级别鉴定. 没有标明委托做工伤伤残级别鉴定.因为我是工伤伤残和交通事故伤残 人身伤害伤残的鉴定依据文件不一样,委托书上没有标明工伤伤残级别鉴定 只标明:伤残级别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不会按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的伤残鉴定依据文件给我做工伤伤残的鉴定吧?法院的委托书上是不是也有案件的情况说明?用不用我把这情况向办理我这案件的1审法官说明.以免把我的工伤伤残按交通事故伤残做出鉴定结论.
在医院治疗没结束的情况下,做了司法鉴定这份鉴定有效吗,还有就是司法鉴定能否决定在病人没出院的情况下在鉴定书上写明医疗终止,这个是否越权或不合法
那个人领着一些人来打我。他想把我摁在地上,结果我把他摁地上了,因为是晚上,天黑,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他磕到摩托车上了把耳朵弄破了,挺严重的住院了。他家里人非说是我打的。天地良心我确实没有打他。是他自己摔倒磕到的。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的司法鉴定机构能鉴定出来事实真相吗?我应该怎么个鉴定法?我担心自己会蒙受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请问61岁的人给个体包工头包的农户盖房子受伤致残,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呢?是不是带受伤病历本及片子等诊断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安医院就可以直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了?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
问题1:我父亲被农用车撞,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0.2.0)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以上,定为X级伤残:因医药费等未偿付,7个月后不得已向法院提出讼诉,对方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重新鉴定,另一司法鉴定所承认我父亲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却口头以不是增生或凹陷瘢痕为由拒评残。我要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