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亲奶奶去世,我爷爷在1995年找了个后老伴,随后两人搬去市里居住,在村子里只留下一处老房子。1997年我父亲拆掉了老房子并从新在村委会申请了新的宅基地盖了二层楼(注:1.新宅基地跟老宅基地不在同一处2 .我爷爷一直都是铁路正式职工但是户口本上他那户口页直到1998年才拿走)现在涉及到城中村改造,我爷爷突然回来了,并声称要一套房子十几万块钱。请问合理吗?麻烦详细解答一下!谢谢(补充;我爷爷的理由是1.当时村里规定如果不拆老房子我父亲申请不到新宅基地2.老宅基地登记的是他的名字3.我家二层楼在1997年盖的但是1998年我爷爷才从村子里迁走户口,到现在我爷爷户口不在本村)
2006年9月1日我与丈夫协议离婚,仅有的一处楼房和孩子归我,一辆大车归他,离婚几天之后,我发现家中房产证不见了(房产证名字是我前夫),我就登报声明遗失,半年之后我去房产交易所去补证,补证人却说:我前夫拿房产证借了高利贷做买卖,赔了人已跑,现在债主去房产交易所打招呼说证在债主手里,因为有纠纷所以不能补领证
我和我哥哥在农村共同建的房子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哥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打工回来没有地方住了,我想把房子赎回来,[属于我自己的那份],请问;我将要怎样才能将属于我的那份赎回来?
因我村开发房屋拆迁 我家共七口人 七间房子 这七间房子是以前我们村塌陷村里按人口分给我们的 有我爸 我们姊妹六个 现在开发 开发商按每间房58一平方赔给我们的 七间房 我哥签一间 我爸签两间 我两个弟弟各签两间 我爸说我们女孩没有份 我的户口 和我孩子的户口都在我们村 我现在没有房子 住 我想咨询我这做女儿的到底 该不
爷爷奶奶都健在,通过赠与的方式把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如果他们去世后,他们的直系子女有权和孙子争房产吗? 那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的呢,还有同辈的外孙有权利争吗?
我想请问您一下,我父母协议离婚后,房产给了母亲,但是房产是父亲名下的,现在母亲再婚,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这套房子将属于母亲再婚后的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要怎么样才能让我作为房产的唯一继承人?(父母都已经再婚,再婚的对象都有子女)我现在还没工作,母亲收入也不高,有什么比较省钱的办法吗??
律师您好,我有一套带有车库的房子,但是房子在2010年1月卖出去了,合同上只注明卖房子,价格是房子的价格不包含车库,现在买主问我要车库使用权。我当时买房子时车库是另外买的,现在卖出我个人没说附属卖给他。这个问题使我很不放心。
我们单位是建筑施工单位,于2006年承建一住宅小区,我们单位与建设单位为甲乙双方关系。2007年甲方与公司协商一致将部分房屋已拨付工程款形式抵顶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将房屋抵顶部分员工并于10月份办理完购房相关手续,首付款交付我们公司,但甲方直到目前尚未给我们个人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现房子早已建成,但开发商并没有
两人是男女同居关系,因男方自愿将支金转入女方帐户,女方借此而买房,个人拥有房产,后因男方跟女方吵架分手,经男方朋友的劝说,心理不平衡,借此起诉女方因不当得利而拥有房产。请问,对此案有何见解,不当得利是否成立? 如果不成立,对方又会因什么案例来起诉?什么情况下,女方需返还房产,如果返还是全额返还,还是
2006年9月1日我与丈夫协议离婚,仅有的一处楼房和孩子归我,一辆大车归他,离婚几天之后,我发现家中房产证不见了(房产证名字是我前夫),我就登报声明遗失,半年之后我去房产交易所去补证,补证人却说:我前夫拿房产证借了高利贷做买卖,赔了人已跑,现在债主去房产交易所打招呼说证在债主手里,因为有纠纷所以不能补领证
你好,我现在有一处房产,但是没有房产证,房子是我男朋友买给我的,当时付了20万的首付,写了我的名字,贷款也是我的名字,我的卡上还款,并且有他写给我的无偿赠予书,但是没有法律公正。但是现在分手了。他想要回去房子,如果我卖掉房子,但是短期不能过户,没有证。他还可以追回房产吗?他以前给我花的钱,和卡上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