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我们单位是建筑施工单位,于2006年承建一住宅小区,我们单位与建设单位为甲乙双方关系。2007年甲方与公司协商一致将部分房屋已拨付工程款形式抵顶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将房屋抵顶部分员工并于10月份办理完购房相关手续,首付款交付我们公司,但甲方直到目前尚未给我们个人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现房子早已建成,但开发商并没有将房屋交付使用,也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我们购房者到正常还按揭贷款。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起诉,我们公司是否也存在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83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08-18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