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去民政离婚,在门口他用刀砍我,致使我头部多处受伤,右眼眶骨骨折导致视神经萎缩,现在是半盲状态,左臂肌腱断裂,尺神经断了,右手有2处伤,我姐拉架头部几处砍伤,脸部15厘米刀伤,右手掌断裂,不能运用,他砍我的时候说我杀了你看你还离不离婚,我挣脱后,他又追上我继续砍,我跑进超市,他追进超市看人多才离开,去公安局自首了,他前一晚还领孩子,带着刀去等我呢,平时也经常有暴力行为,公安局定的是轻伤害,我想问这样算不算故意杀人未遂。谢谢
持刀非法入宅杀人未遂能不能构成刑事犯罪,请问这纸诉讼提交到法院,法院能否受理,能否胜诉
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炳顺 地址:弋阳县湾里乡广兴村360号 电话:13426637404 被告:方勤 地址:弋阳县湾里乡广兴村360号 电话:0756-3336476 诉讼请求: 1、身体损害、精神损害,要求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进行治安处罚。 2、判令被告一、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 3、判令被告二、公开赔礼道歉 4
被害者于11年7月7日在上厕所出来被人躲在暗处突然冲出来用刀朝头上砍来,被害者用左手挡时,左手中间三个手指被砍下来了。倒地后那个人继续用刀对被害者后背砍了5刀,在被害者肚子上砍了2刀。现在被害者在医院接受治疗。今天能开口简单讲话了,但是思想不是很清晰。主要起因是在去年发生过口角之争,对方回家拿到过来砍过一
我想问下,如果有人拿棍棒跑到别人家里打人,后因棍棒被人抢走,但仍伙同家人拳脚相向,这是属于故意伤人还是故意杀人呢,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2012年9月17日晚:张凤林又到李家闹事,进入客厅后,张凤林从窗台拿上剪刀,说自己的儿子不孝等等,威胁李说自己杀的人至少有二十多个,自己活够了不想活了,现在杀死一个也不亏什么的,然后他手持剪刀指着李脖子大动脉(已经贴着肉)威胁、恐吓叫嚣着要杀受害人李,逼迫李打电话叫陈过来,要向陈勒索钱财,李没有照做。于
A男因与其妻B女发生口角而猛卡B颈部,导致B女子昏迷超过30分钟。A男随即慌了,迅速呼救,电话称B女不行了,后经抢救成功,仅为轻伤。分析:若B女身体差,将会立即毙命!
A男因与其妻B女发生口角而猛卡B颈部,导致B女子昏迷超过30分钟。A男随即慌了,迅速呼救,电话称B女不行了,后经抢救成功,仅为轻伤。分析:若B女身体差,将会立即毙命!请问:A男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杀人未遂罪?该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持刀杀人未遂且致受害人重伤应该被判几年,以及最高赔付金额?
一男子约三十五岁左右,于一月十四号凌晨一点左右,砸碎玻璃入室将一夫妇扎成重伤,并至该男主人,左手致残,该男主人,身中五刀,女人,右下腹一刀,左手在厮打中被该犯人咬伤,夫妇合力制服该犯人后报警,该夫妇所花医药费近三万,问其罪犯应该最高判多少年,应该赔偿其多少钱
因半年前发生口角,A男子到D女士家,拿D家厨房的菜刀,进屋就砍,把D砍伤,口口声声说砍死你。共砍10刀,其中脸部两刀,脖子前后各一刀,胳膊身上5刀,手掌1刀,D倒地不起后A离开,邻居报警,地方医院无法治疗(失血过多休克)转到省医院,因D经济不支,需转地方医院,请问A是否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