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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被害者于11年7月7日在上厕所出来被人躲在暗处突然冲出来用刀朝头上砍来,被害者用左手挡时,左手中间三个手指被砍下来了。倒地后那个人继续用刀对被害者后背砍了5刀,在被害者肚子上砍了2刀。现在被害者在医院接受治疗。今天能开口简单讲话了,但是思想不是很清晰。主要起因是在去年发生过口角之争,对方回家拿到过来砍过一次,把被害者左手大拇指砍下来了。后来私了了。昨天对方又来报复。请问,这个情节是否构成蓄意谋杀未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asu……(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7-0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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