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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持凶器袭击他人致伤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吗?

请问持凶器袭击他人致伤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吗?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天气干旱无雨,我一朋友的父亲去田间察看熵情,不意被埋伏在田边的隔壁田的一青年持铁锹偷袭,砍破头部。他父亲现正在医院住院,头部缝了9针,但医院认定为轻伤。我想咨询:铁锹是否算可以致命的凶器,用铁锹袭击没有丝毫防备的他人头部,算不算故意杀人未遂?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bT2831(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1-06-23 14:2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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