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父亲被农用车撞,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0.2.0)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以上,定为X级伤残:因医药费等未偿付,7个月后不得已向法院提出讼诉,对方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重新鉴定,另一司法鉴定所承认我父亲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却口头以不是增生或凹陷瘢痕为由拒评残。我要求法医拿出否决评残的标准依据,他说凭经验和过去参加某个小范围的讨论会来定义的,我不服,我该怎么办? 问题2: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23条规定,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对方必须5天内提出异议,我是否可以以此为 由,向法院提出7个月后的重鉴结论不予采纳,否则时间越长,伤口愈合的程度越好,如果不遵循历史的话,是不是在纵容侵权者,越拖越好,受害者的权利更加得不到保证! 恳请律师为我解答的详细些,衷心感谢!!!
司法鉴定做好了后,接下来的程序是怎样?撞我们的司机不承认,因为当时没有证据,他的车上没有痕迹。现在要做工伤鉴定,之前的司法鉴定是不是没有的啊?
司法鉴定人员不承认出院诊断,请问在没做神经机电图的情况下,出院诊断书上的神经受损有法律效力吗
我小孩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飞弛来的车子挂倒,撞伤(压伤)当时送入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右腿碾压伤,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在经历三次手术后,于5`25出院。出院诊断为:1右膝踝关节功能障碍(右腓总神经损伤,右小腿胫骨下端粉碎开放性骨折)2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
在医院治疗没结束的情况下,做了司法鉴定这份鉴定有效吗,还有就是司法鉴定能否决定在病人没出院的情况下在鉴定书上写明医疗终止,这个是否越权或不合法
那个人领着一些人来打我。他想把我摁在地上,结果我把他摁地上了,因为是晚上,天黑,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他磕到摩托车上了把耳朵弄破了,挺严重的住院了。他家里人非说是我打的。天地良心我确实没有打他。是他自己摔倒磕到的。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的司法鉴定机构能鉴定出来事实真相吗?我应该怎么个鉴定法?我担心自己会蒙受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请问61岁的人给个体包工头包的农户盖房子受伤致残,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呢?是不是带受伤病历本及片子等诊断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安医院就可以直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了?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