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面工作了4年,从2009年6月30日到2013年6月30日。合同2013年6月30日到期。厂里里面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但是让我继续上班,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5天(2013年7月5号)拿到体检表。体检表上面说我的肺功能异常,我的工作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粉尘。后来厂里面通知我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肺功能
60岁老人在工地值班,期间不小心摔跤后至死亡,未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如果有,理应怎样赔偿?
甲方与乙方因争执发生打架事件,甲方将乙方的胳膊打折,经法院裁决,使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甲方有病在身,并且甲方家中只有六十只羊,供有一大学生,无力赔偿乙,法院将如何进行下一步?甲方要如何才能减少赔偿? 甲方包括叔侄二人,乙方为一人,甲方当事人都记得是乙方先动手,所以才动手,且没有目击者。
甲方与乙方因争执发生打架事件,甲方将乙方的胳膊打折,经法院裁决,使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甲方有病在身,并且甲方家中只有六十只羊,供有一大学生,无力赔偿乙,法院将如何进行下一步?甲方要如何才能减少赔偿? 甲方包括叔侄二人,乙方为一人,甲方当事人都记得是乙方先动手,所以才动手,且没有目击者。该如何处理
新车,起亚K3,开了20余天,发现空调不凉,去4S店检查,是空调软管在发动机下方被磨漏了,属于出厂安装角度不对造成的,4S店和厂家联系后确认负责维修,当天我也和厂家400电话沟通,明确提出该车属厂家质量问题,必须给我赔偿,现在已经过去10多天了,一直没有给我更换软管,中间几次电话联系,一直说是正在发货过程中。
2001年买的房子,是一个开发商将买来的机关大院拆除建筑物后重建的,那时县城里刚刚兴起购买商品楼,不懂得产权的概念,买时只知道是商品房,按商品房的市场价购买的,后来得知不能办理房产证,说是开发商建房时没有缴纳某个费用,但买房者属于被蒙蔽状态,现在这个开发商的“旧城改造服务公司”也不存在了。这样的房子属于
我老公在外地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在做事过程中讲大脚趾头和第二个脚趾头打断了,医生说需要休养三个月,老板不太情愿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能得到多少赔偿?
吃饭时,双方(互不认识)都喝酒了,发生争执打起来了。是哪方负责任多点?还是双方花的钱互补?比如,是甲先打的乙,甲花了8千,乙花了1万。最后赔偿是怎样赔的?还是乙要多少赔偿多少?或者双方花的医药费相互补偿一下? 请各位律师回答仔细一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