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9年7月27入职的,10年3月份单位给上的保险,10年9月1日签的合同,现合同到期,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原合同是我合伙人签订的,工程是我一人在工地干的。现在工程快完了我向甲方要工程款、甲方说合同不是给我签订的不给我。我给合伙人打电话,他说以前工程款都是我领的他现在不管。现在工人给我要工资我怎么办。 以前工程款都是我签字领的,施工工人全部都是我招的,我现在怎么做才能耍到工程款
我原是厂长,月薪10000 元,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因为我管理的一个部门丢失了产品,厂方通知我暂时停止工作配保机关调查,至今没有通知我离厂。现在厂方没有支付我5月份工资理由是要公安机关结案合才能支付,想咨询厂方这个理由成立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关系好像有点复杂,我09年被招进公司被安排到一家香港公司,工资是香港拨过来的,上海这边有个人负责这里的一切事物,但是后期才知道香港这家公司在内地注册的公司已经关了,有一年的时间4金是我们自己找代理交的,为了交金的事情上海这边又注册了一家公司给我们交金,后来因为上海这边的领导和香港那边的领导分钱的事
我爱人开了家政个体店,有个女同志到店找活干,本店就介绍到以家中作月嫂,没有合同。但十几天后得了脑溢血,我们店的老板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我家人在日本务工,签了三年用工合同,并交纳各项费用3万七钱多,现已工作一年多,因工资待遇太低,与劳务用工方等沟通未果,想中途回国,缴纳的费用因怎么退。 会不会因用工合同未到期产生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怎样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 ?
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工资纯记件,员工离职时厂里规定需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未提前打报告,辞职走人的厂方要扣300元 请问可以无视厂方这种行为要求厂方退回扣取的300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