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原是厂长,月薪10000 元,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因为我管理的一个部门丢失了产品,厂方通知我暂时停止工作配保机关调查,至今没有通知我离厂。现在厂方没有支付我5月份工资理由是要公安机关结案合才能支付,想咨询厂方这个理由成立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iyin……(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06-26 09:2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