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无端被丈夫殴打至轻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经过调解我对他的犯罪事实予以谅解,并主动提出免予刑事制裁。请问在开庭当日我是以原告身份还是旁听者的身份出现?现场我可以提出关于案件的相关质疑或者申诉吗?谢谢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一个人,因故意伤害被判10年,个人认为是判重,帮其咨询一下。大概如此:某人X花钱请他以做生意为名,带A到某处,但他并不知道内幕,将A带到后A被X又请的一伙人打了一顿,致A为重伤乙级,A过了几天后受不了,自杀了。他被抓后,刑侦队不认可他说的买凶打人的情况,判决书上这情况没有提出。在他坐牢第6年的时候,当地的刑侦
王某在3年前借给了红某两千块钱,王某3年后去要钱的时候与红某发生口角,红某将王某打伤,红某将王某带到东陵区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 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个是他买通医院的工作人员所为,王某自行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发现肋条骨,骨折 像这样的案子该如何去处理,赔偿问题 还有是该起诉那家医院还是 但是做检查的医生谢谢
老板殴打员工(左耳耳膜穿孔直径3MM三角形伤口.综合性聋),没报案不想把事弄大.已经跟经理请病假,(现在经理不承认我请病假),今天发工资老板娘说我自动离职(不给我发工资),老板直接不让进店 , 我先在该怎么办? 从事发到现在快1个月了报警有用么 , 我现在手上只有医院当时检查的病历能算证据么?
我是一名派出所辅警,在一次制止校园暴力事件当中造成右手大拇指骨折,鉴定为轻伤。详细经过系他当时想逃跑我便抱着他脖子造成同时摔倒从而造成我大拇指骨折。请问可以立为刑事案件吗?对方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