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原单位相当于停薪留职出来,原单位仍然继续在跟我买社保。所以现在公司以不能重复买社保。这里面原单位社保不能停,所以我不打算转过来由现在公司购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现有公司不买社保对我经济补偿呢?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吗?谢谢,请帮帮我。
我从07年8月份入职至今,公司一直拖着不肯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购买社保,不给加班工资。 09年1月份公司名没改,但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能证明我在职的证据,有07年8月份到现在我和公司财务人员收款时签名的货款收据,上面盖有公司财务章,财务人员有变更过, 公司所有的业务来往都是由我负责的。 一份08年2
我是十级伤残者,如果我以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我不是工伤,但出交通事故,是十级伤残者,如果我以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不给买社保,上班近两年,被辞退时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社保部分怎么办?
我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公司上班,老板提前30天(2009年10月31日)口头通知我要我2009年11月30日走人,我是2007年12月13日来这家工厂上班的,快两年了,刚刚来时有签合同要给我买社保的,但是一直没买,社保部分我可以要求补偿吗?后来政府要求要有合同有签过一次,内容基本上合劳动法条例上的是一样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您好! 我在一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工作将近两年了,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什么保险金,昨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派人来通知我因为公司裁员,让我回家,工资当日结清。 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何种经济补偿金,谢谢!
公司无故漏缴社保5个月,导致本人社会统筹医疗被中断。请问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
每月一直都有从工资里扣除应当缴纳的社保费,但一直都没查询过。 公司也没有公布过缴费情况。 无意中查询才发现,期间中断了5个月。导致积累多时的医疗额度全部清零。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经申请辞职,但是因为我之前没有办过社保,所以我想咨询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以现金补偿? 我的意思是把那6个月的社保费用就不用买社保了,直接折成现金补给我,这样可以吗?符合规定么?
我在4月十四号进的这个厂,到七月十二号提出的离职在此期间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到七月十四号才给我签字,可我还没有去总务交厂牌,有六月的工资单据,还有计件时的笔记【我厂是计件的】和辞职书,辞职书上有组长,主任,厂长的签字,我想去总务时不交辞职书,向他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两倍的工资,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