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纠纷已经法院起诉,并二审判决。但在起诉时未将经济补偿金加进去,所以和社会保险费一起走了劳动监察程序。 1.当时,劳动监察支队说要证据,所以说要等判决出来才能定论,现在二审的判决出来了,可以支持我的监察请求,可是,监察支队说还要看对方是否会抗诉。这点是不是,他们在拖,毕竟二审的判决已经是终审判决,并不影响执行和做为证据,对不对? 2.我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没有办理,到现在也是。我以前走监察程序的时候,要求是补交社会保险费,是不是不正确,应该要求给现金是么?现在能改么?还是没有关系,他们会自动判定给现金呢? 3.他们劳动监察上会下个文件时么?然后以此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么?
因政策煤矿关闭,厂方未给予任何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仲裁庭裁决仍和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庭受理,希望请个律师。(该厂有11人未解决)因这几个月没工作,所以根据法院判决下来的金额的20%-30%,作为律师的报酬。
2010年3月我所在原公司(简称A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发邮件给我,邮件内容标题为:《劳动合同变更协商表》,具体内容这样写:因组织机构及职能调整,A公司与员工×××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第2款协商意见处理:第2款意见是2:员工解除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与B公司签订合同。我选择第2款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请问为啥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满后不想续签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我觉得这对用人单位不公平。我国劳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这种保护不是以损害用人单位的权益为前提的!请指教!
我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快7年了,想跟公司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哪位律师帮我看看以下列理由解除是不是行得通.1,近来每天工作都有12个小时,1周就休息1天,但加班费公司到是按时计算的;2,进厂7年公司没有安排过体检,饲料厂灰尘比较大,还经常接触到一些药物,工作岗位边上有三台电脑和一个大的电气控制柜,里面有大量以万根计
我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前12个月算,然后公司工会再给予补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而且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却让我写辞职申请而没有解除劳动同意书,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以前的同事也是因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前12个月算的,补偿金低于基本工资但公司称工会已给予了补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是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刚好做满六个月,那么应该补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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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88年在陕西勉县黄金公司井下采矿因工去世,当时只解决了3600元抚恤金。由于家庭困难,家有四老两小,让我顶替协议工,89年工作至2001年,公司放假至2008年公司破产,未给我们解决养老保险和工龄年钱,根据新劳动法农民工是否能得到相关的政策补偿?2001年至2008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