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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监察支队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

关于劳动监察支队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 因劳动纠纷已经法院起诉,并二审判决。但在起诉时未将经济补偿金加进去,所以和社会保险费一起走了劳动监察程序。
1.当时,劳动监察支队说要证据,所以说要等判决出来才能定论,现在二审的判决出来了,可以支持我的监察请求,可是,监察支队说还要看对方是否会抗诉。这点是不是,他们在拖,毕竟二审的判决已经是终审判决,并不影响执行和做为证据,对不对?
2.我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没有办理,到现在也是。我以前走监察程序的时候,要求是补交社会保险费,是不是不正确,应该要求给现金是么?现在能改么?还是没有关系,他们会自动判定给现金呢?
3.他们劳动监察上会下个文件时么?然后以此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tiq……(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5-3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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