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的途中自己不慎摔伤导致骨折,不属于工伤,但现向公司提出要赔偿所有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及工资,请问这个合理吗?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公司未给这个员工购买保险
我在工地高空工作到下午3点钟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辆混泥土车在倒车过快的情况下撞倒了我,造成了我腰椎压缩性骨折,现在我的老板一直推拖责任,说是交通事故,不愿承担是工伤责任,请问我没有同我的用人单位签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做了一个月十天),公司又不愿承认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工伤
各位好心的律师们您们好!非常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的留言,我爸爸是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的家具小工厂做木工工作,我爸爸的工作是按计件,工厂老板把一部分的工作承包给我爸爸做,做好后按计件方式结算,工作地点就在工厂,(这种关系是不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在那工厂只工作了两三个月就出事了(2012年1
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合同关系,只是口头约定原告来被告的工厂上班,被告只是领导工作的人,在工厂的承包人手下打工,也没有合同关系,原告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九级工伤,要求被告承担医药费,被告有责任全部承担吗 工厂未经工商部门注册,被告被法院强制划扣三万多人民币,承包人却没有付出费用,法院判定承包人与被告承担连带赔
2013年5月15日,晚上六点左右,因铲车刹车失灵,为保生命掉出车外,不慎掉入沟中,导致大胯分裂,盆股粉粹,至今在医院,准备手术。想知道这术后因怎么得到赔偿,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