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老家属于农村,有一家开发矿的公司来投资开矿,但是要对村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房屋400元一个平方,然后规划到镇上每人30平方米的土地自建,但是这个房屋地基还要我们自己给钱,每平方580元。不知道是否合理?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
在2000年左右,我家和大姨家在村里卖了两个相邻的地基,她家接着盖好呢房子。但是我家将其剩余的屋料,还有“搭山”钱(两家公用的墙两家分摊费用)一起付了。但是“搭山”钱付了1500元。前些年大姨家将房屋出售,但是忘了说关于搭山钱得事。去年我家也盖了房子,当时去新房主家说起过这件事。现在她家来要求我家要求按照现
家住西部一小城镇,父母是当地一单位合同职工,于2000年左右从同事手中购得单位上为其正式职工分得用以自建房屋的土地,当时购得该地时没有任何手续。后自己家在该地皮上建了房子居住至今,由于地处偏僻小镇当地大部分人都不会办理任何关于房子的手续。现在面临拆迁,该怎么办?周围邻居有30多户,只有不到10户手续齐全。谢
我是当地人,2006年买了县城边一个村民的土地,建了两间上下的房子,217个平方,当时做的时候没人阻止,但现在开发卖给了开发商,要拆迁,政府定性为违章,不给予补偿,我们该如何做?
您好,农村的房屋是我们盖的,后来东邻盖房子接了我们家的的山墙,一直免费使用。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接的东邻山墙,这么多年一直没注意,最近村里重新办房产证才发现。明明是我们家先盖的房子,当时他们还没盖,怎么可能接他们的?想请问一下现在能改过来吗?还有如果涉及到拆迁,这山墙会有什么影响吗?或是山墙另外有补
您好: 我父亲年轻时接我爷爷的班上城里工作,户口变为城市户口,他现已退休。 我家于2001年在顺义老家的老宅基地(叔叔名下)前盖了1排房及圈了院子(有分家单为证),但未取得《宅基地证》(红本)。 且全家户口(均为居民户)现已落到本村叔叔的宅基地门牌上,未落在这个院子里(这个院子无地址门牌号)
我家已经盖好了房子,现在是邻居家盖房子要搭建我家房子的墙体,他们说是要是搭建墙体但不用掏墙面这样就不用承担这公用墙体的费用,要是承担这些费用就得要掏墙体搭建房屋,问题就在这里要是他们动我家的墙体,万一房屋质量出现了问题,后果该怎么处理?想请教一下乔律师该怎么样解决这样的问题呢?谢谢
在农村老家,有一套老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已经过世。老母亲就将此房子卖了。只写了农村的文书,一直没有人找我们过户。我想将此房产买回,如果现房东不想卖于我的话,我能否起诉他。
07年我妈妈违背我爸爸的意愿将老家的房子卖给了一个老乡,协议署名也是妈妈签的,并把宅基地使用证书(相关署名是爸爸的)给了他。当时因为妈妈已经收了对方的钱且签了协议,爸爸不懂法律,认为已经完全无挽救的余地,所以只好无可奈何。时至今日,已经过去几年了。现在,如果爸爸要将此事诉诸法院要求取消这份协议,不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