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个楼盘销售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里面有一条款是:架空层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请问这个条款是否有效?
我 是2009年7月29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购房后期费用]中,开发商收取供电立户费及安装材料费680元/户、供水立户费及安装材料费880元/户、单元电子对讲门费用分摊300元/户。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早在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就颁布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的通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在施工合同中,如果约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施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这样约定也是无效的?
我由于刚毕业,找工作心急,进了一家小公司当文员,公司在我上班的第四天,和我签订了一份公司自拟的试用期合同,出于想尽早挣钱的原因,就签字了。可是后来才发现上当了,合同上规定的都是对公司有利的条款,公司为了留住人,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且试用期内不得辞职,一旦辞职,扣除20天的基本工资。若工作不满15天,没有
今年2月中旬在网上看到一则门面房转让信息,先支付了1.5万的转让费,然后和房东签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当时对合同内容看得不仔细,近期想要转让该门面时才发现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租约到期,自己搞的装修和添置的家电要归房东,而且还不得转让给他人收取转让费,房东可以提前两个月通知我们解除租约而不用赔偿任何损失,
签了个委托购买拍卖二手房的合同。 由于本人经验不足,导致签的合同对自身没有保护的合同。但是唯一的保护就是在补充条款中添加了3条。其中补充条款和正式的合同有矛盾。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解除合同吗?
本人于2009年1月入住某小区,签订了一份合同,时间是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物管费却一直交到2011年10月,请问该合同是否过期、无效?物管公司是否可继续向我收物管费和向法院起诉本人?
将“送达地址确认书”前置进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最高院关于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除外”,如果前置了,那么是不是就默认了所有的客户都存在送达困难的情况。另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
我在重庆某驾校报名学习,并签定合同,合同内容并没有写明一定要连续多少天才能参加考试,而且交通主管部门,也没有相关规定,只是定义了相应的时间,但是合同内容有一条驾校“对相关培训、考试事宜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我想请问,驾校用内部条款强制学员必须连续去14天(中间不能间断)是否违反合同约定内容并构成侵权行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员工对此表示了解并接受,这样的条款对员工有什么害处 工作地上海嘉定。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员工对此表示了解并接受,这样的条款对员工有什么害处